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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吹响宜居城乡创建号角

中城网2010-06-04 17:25:41

    人民城市网2010年6月4日广东江门消息 据《江门日报(记者 刘楹冉)报道,江门市吹响宜居城乡创建号角。

    从2010年开始,省将每两年对21个地级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两名的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市住建局透露,2010年6月10日前,江门市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的自评报告将报送省住建厅,并将于201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迎来省厅对江门市的实地考察。

  市长亲自抓创建工作

  为扎实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江门市出台了《江门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成立了江门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南健任组长,副市长钟军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富强、各区(市)长和住建、城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民政、环保、卫生、财政、公安、社会保障等19个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

  考核指标细化且量化

  此次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各项考核指标非常细化且实行科学的量化考核。

  根据考核要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创建实绩、组织保障、公众和专家满意度三部分。其中,创建实绩考核指标由城镇住房保障指数、宜居社区指数、环境综合治理指数、绿色开敞空间指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指数、交通便捷指数、文体设施指数、节能减排节地指数、基本社会保障指数、治安维稳指数等10项宜居指数构成,各项指数又由若干具体分项指标组成。

  财政将给予补助和奖励

  从2010年至2012年,江门市将在全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试点工作,每年创建“宜居城镇试点”7个、“宜居村庄试点”14个和“宜居社区试点”7个。此举旨在通过发挥试点的示范作用,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创建一批;2010年将着重抓好荷塘镇等7个宜居城镇、周郡村委会等14个宜居村庄和范罗冈社区等7个宜居社区的试点创建工作。

  与此同时,江门市把创建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把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对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整体进度的,将进行问责。

  此外,江门市还出台了财政补助奖励措施:获得江门市级或省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称号的镇、村、社区,市级财政将按宜居城镇4万元、宜居村庄3万元、宜居社区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奖励,各市、区按不少于江门市本级的标准对获评的镇、村、社区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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