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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初探

中城网2007-09-28 13:36:06

 

    规范、有序、整洁、美观、文明的户外广告,是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和传播窗口。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户外广告设置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重视。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五城同创”的目标,对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调研,排查问题,找准工作力点

    泰州是一个年轻的地级市,市容基础比较薄弱,户外广告的整体水平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迫切需要规范管理、提升品位。情况明,才能思路清、决策准。我们首先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弄清情况,排查问题,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因此,    2005年下半年起,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区户外广告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调查表明,泰州市的户外广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门店招牌为例):

    1.总量过大,以多炫耀。一方面,多数业主尽可能将多设招牌作为展示自己、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想方设法利用一切泊位资源设置招牌,真所谓“见缝插牌”。另一方面,有的门店既有门上沿招牌,又有屋(楼)顶招牌;既有墙体招牌,又有门体、窗体招牌;既有灯箱招牌,又有霓虹灯招牌;既有悬挂式垂直招牌,又有悬挂式的横设招牌,甚至还有跨街设置的大型广告。一味讲究品种的繁多,很少顾及广告的品位,讲究量的扩张,忽视质的提高。特别是商业繁华地区,高密度、重叠设置,大小、高低不一,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大大地超过了市容承载力。

    2.规格失控,以大示强。规格过大是城市街区门店招牌设置的通病。多数业主设置招牌总是想方设法地争取高一点、宽一点、外挑大一点,一楼门上沿的广告、招牌高出二楼的窗户,外挑的距离挑到影响人行道通行的程度。有的业主力求使广告中的字体做得大一点,造成广告版面环境严重失调,看上去特别胀眼、难受。有的业主设置广告将整个窗户封闭,既影响城市容貌,又影响室内采光和空气质量,还影响消防安全,易酿成重大事故。

    3.内容繁杂,以俗诱客。内容俗套、格调低下,是当前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的一种普遍现象。其主要表现是:一是纯粹商业广告化。商业广告琳琅满目,公益广告所占份额较小,缺少宣传城市文明、彰显城市历史的个性。二是广告功能边缘化。有的业主在招牌上设置大版面的广告信息,而将业主名称或字号设放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更有甚者直接省略业主名称或字号,使广告失去了应有的法定功能。三是招牌内容低俗化。有的业主利用广告招牌展示性用品,甚至影射色情内容,或以裸露身体、摆弄姿体等有伤风化的手段,张扬个性,引人眼球,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4.粗制滥造,以廉取材。尽管大量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诸多领域迅速得到广泛应用,但在广告设置领域的应用仍是相对滞后。广告设置的技术含量较低,硬质化材料设置的比重相对不大,合金板、压克力板等新材料应用较少,大多还是以喷绘布加图像打印处理的方式设置,导致整个城市的广告品位低下,耐久性不强,时间稍长就易“咧嘴”、“张扬”、“飘舞”。

    5.安全隐患,触目惊心。诸多广告年久失修,特别是一些设置在楼顶的大型广告、无主广告经过长期的风吹、雨淋、日晒,导致锈蚀、错位、脱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遇到台风、冰雹等恶劣的自然原因,易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二、借助外脑,全面规划,抬高工作起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非一日之功,必须抓住源头,统揽全局,着眼长远,高起点制订相关规划、标准、方案。为此,我们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制订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进行超前规划和设计,投入30多万元,自2005年8月起,聘请苏州大学专家对市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范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2005年9月,与苏州大学合作完成了《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走向规范化提供了蓝图。

    二是结合实际,细化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根据总体规划,结合泰州实际,制订具体的技术标准,拿出区域及路段规范设置效果图。在此基础上,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技术规定》、《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最终实现了市民满意、专家认可、商家接受的良好效果,为户外广告的规范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反复论证,谋划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方案。为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创造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我们决定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的安全稳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先后组织4次专题学习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经营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反复研究整治方案,为依法规范市区户外广告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集中整治,突出工作重点

    自2006年2月17日起,按照既定方案和工作计划,我局全面启动了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户外广告集中整治面广量大、时间紧、人手少,想平均用力,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鉴于此,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全面动员、全城监控,召开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12次,依法向当事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465份,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和舆论环境;一手抓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一是组织对依托市区绿岛设置的绿岛灯箱、灯杆灯箱及过街灯桥广告设施的拆除。针对这一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集中力量进行强攻,先后拆除位于鼓楼路、东进路、扬州路、南通路、青年路、泰高路、济川路等路段的大型过街灯桥广告设施33座、绿岛灯箱671只、灯杆灯箱173杆、其他广告设施91处,初战告捷。

    二是组织市区主要道路两侧楼宇广告及店招店牌整治。列入2006年整治计划中的6条主要路段,目前已完成鼓楼路(莲花八区段)西、南侧立面的整治工作,海陵路(莲花一、二号区段)正在进行之中,共拆除各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309处,目前正按预定计划抓紧实施。

    三是组织参与东大门改造,主导实施广告规范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对商家集中的嘉诚灯具市场、永安木业市场、温泰市场、苏北商业广场,嘉诚家具市场以及泰东大转盘户外广告设施及店招店牌进行整治,拆除高炮式广告设施34座、店招店牌356块、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设施65处。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拆除未按要求设置广告设施36处,从而较好的规范了东大门的户外广告设置。

    四是积极参加青年路立面改造中沿街广告设施的整治和规范工作。青年路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标志性工程。户外广告的整治规范工作面广、量大、要求高,受领任务后,局主要领导连夜召集相关人员拟制整治规范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同时,及时邀请苏州大学专家来泰赶制青年路户外广告详规,拆除旧广告、规范新广告工作同步展开。

    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设置行为,立即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按照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实施强制拆除,活动开展以来,动用拆卸人员2025人次,租用特种车辆及设备165台次,已督促226户广告业主进行整改,拆除各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广告设施560余处,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促进了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行为,获得了上级领导及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掌握工作要点

    回顾近年来的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成效,我们的体会是做到了“四个坚持”。

    坚持规范与发展有机结合。从发展理论来看,服务业作为“第三次浪潮”,取代工业经济成为主导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从泰州实践看,“十五”期间服务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从长远发展看,服务业必将成为泰州“十一五”目标的重要支撑。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城管系统也不例外。就工作内容来说,城管执法工作要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就服务对象来说,绝大部分是三产从业人员,所以说城管工作与服务业发展密不可分。必须坚持发展第一,为其提供优良的市容环境,不断促进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益与商业有机结合。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仅仅经济发达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文明因素不可或缺。因此,我们注重合理使用户外广告泊位资源,为公益广告留下应有的设置空间,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今年,我们许可的户外广告中,公益广告的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6%。

    坚持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户外广告规范整治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尽可能拉近距离、融洽感情、理顺情绪,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整治工作的快速推进。优选10家信誉、服务质量较好的广告制作单位,免费上门提供设计服务;聘用广告设计技术人员直接设计和审理,对每户的重设方案都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再次出现不规范设置行为;拆除过程中:凡主动要求帮拆的,免收拆除成本费用,无偿提供人工、机械及器材,拆除后产生的废旧品,交由当事人自行处理,拆除时,尽可能避开业主营业高峰时间,提高拆除效率,避免因拆除时间过长而给业主造成经营上的损失;规范过程中:派员到现场直接受理业主申请,同时承诺免费为业主提供户外广告设计服务,现场直接指导业主重新设置,避免业主再次设置不符合规范的广告设施,从而减少业主不必要的损失。

    坚持依法行政与群众工作的有机结合。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直接影响相对人切身利益,矛盾贯穿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表现出很强的社会性。为努力化解矛盾,我们树立和谐执法、执法为民思想,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和谐地推进。整治规范方案制定之前:突出做好整治规范路段的选择,逐户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拆除工作实施前:我们每次都召集广告设施产权人或设置单位负责人进行动员教育,使大家了解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落后现状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所有业主积极配合、主动拆除,同时安排专人逐户、逐店上门动员说服,通过大量的坚持不懈的工作,许多业主出于自身利益坚决抵制变为主动拆除或要求帮助拆除,如:城西办事处、锋陵动力公司、新科广告公司、路灯广告公司、钟楼浴室等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除自行设置的广告设施;又如:莲花八号区沿街商家除6户无主商家外,其他47户经营业主均主动自拆或申请帮拆,莲花一、二号区沿街89户商家(单位)有76家申请帮拆,自拆帮拆率近90%,减少了拆除过程中的阻力。

五、立足长远,前瞻思考,求解工作难点

    泰州市的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刚刚起步,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碰到的问题也不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力求有所突破。

    一是健全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推进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我们深切地感悟到规范管理制度是实施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关键。这些制度应当包括:总体规划的落实制度,确保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稳定性,并得到坚决贯彻;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把好源头关,严格按总体规划和具体标准进行审批;督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加以解决;管理信息反馈制度,随时掌握户外广告的动态情况,加以汇总分析,力求掌握其发展规律。

    二是完善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的保障机制。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与支持。需要建立以下几个机制:首先,要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组织领导机制。推进城市街区门店招牌规范化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面广、量大、点多、线长,阻力大、关系杂,疑难杂症多,必须以组织有力、协调畅通、指挥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条件,否则很可能会出现举步维艰的情况。其次,要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必要的经费支持,是推进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化整治工作的又一现实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力、机械、材料等工本费用,后勤保障费用,必要的补偿费用等,都必须得到有效的落实,否则规范化整治工作将难以为继。再次,要形成规范化管理的执法保障机制。在规范化整治工作中,客观上需要一定量的执法人员同步跟进,做好人员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实施安全监管,化解整治矛盾,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只是初步探索,需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才能把泰州市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

    【点评】泰州市制定《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精心严密的开展工作,做到“四个坚持”,使得泰州市的户外广告步入一个规范化、商业化、条理化、美观化的新阶段。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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