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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突出亲民理念 注重有情拆违 促进和谐城管建设

中城网2007-09-28 13:40:15

 

突出亲民理念 注重有情拆违

更好更快地促进和谐城管建设

——市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淮安市城管局副局长、支队长 周耀清

    近年来,随着我市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呈爆发式的上升势头,既阻碍了城市建设进程,又引发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必须有效地加以制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管局积极探索防违治违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突出亲民理念,注重有情操作,初步破解了防治违法建设的难题,基本实现了由拆违向防违的根本性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城管建设。

    一、理性思维,在实施人性化防违治违工作上下功夫

    违法建设从法律上讲,是指违反城市规划、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表面上看,它是一种物质实体,但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城市规划管理秩序,不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影响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加强市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是各城市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促进和谐城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由于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有历史的、制度的、经济的、社会的以及法律的等多种因素,除少部分属恶意抢搭抢建牟取不当利益外,绝大部分确是群众为了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而搭建。为此,需要我们区别对待,理性处理,科学实施,有情操作,在人性化拆违上下功夫,既要坚决拆除抢搭抢建的违法建设,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又要让居者有其屋,确保不因拆违而导致新的无房户和社会不稳定,将以民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

    二、执法为民,在构建和谐城管的亲民工程上破难题

    从表面上看,拆除违法建设触动了个别人的既得利益,但从本质上看,是对广大市民的负责,符合并代表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一项构建和谐城管的亲民工程。为此,我们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改变了城管执法部门孤军作战、单打独斗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市、区防违治违工作四级网络,科学地分解和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实现防违治违工作重心的全面下移,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各基层组织作为防违治违属地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建立了“防违全天候、巡查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防违治违工作网络,落实了分片负责,包干巡查、制止和拆除的工作责任。市、区还分别建立了督查考核机构,对违法建设的发生、制止和拆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考核,形成了防违治违的强大合力,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三、尊重民意,在畅通与市民信息互动渠道上做文章

    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防治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区各大新闻媒体及各类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防违治违的政策措施。同时市区还联动编制详细的宣传规划,印发宣传提纲,在市区人员集中的大型广场布点宣传,组织流动车深入社区宣传,在市区大街小巷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拆违通告等形式宣传,建立起强大的防违治违“统一战线”,基本做到电视天天有图像,电台天天有声音,报纸天天有文字,在全社会营造起共同参与、支持和配合防违治违工作的浓烈氛围。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各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对违建重点户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地宣传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算清违建强制拆除的损失帐,最大限度地消除违法建设者的思想障碍。

    四、依法行政,以严格的防违治违工作程序保公正

    违法建设的拆除要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拆除和最后的验收,必须要有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做保证。鉴于整治违法建设的重点是打击以房牟利,抢搭抢建,套取拆迁补偿的不法行为,因此在拆迁政策导向上,我们明确了先拆集体后拆个人,先拆党员干部后拆居民群众,先拆经营户后拆居住户,先究官后究民的“四先四后”拆违原则,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同时对违法建设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必拆、缓拆、补证”的严格界限,创立了重新核查、准确界定、社会公示、处罚告知、组织拆除和审核缓拆与补证申请、立卷归档的拆违“六步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坚持凡属恶意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凡愿主动自拆、接受助拆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凡无正当理由拒拆的,一律实行强拆;凡在拆违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在验收程序上,我们采取“三级验收、四级公示”的方法,先由区里组织自行验收,最后由市纪委、市防违办联合验收组对各区防违治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各区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验收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五、有情操作,在关爱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上显价值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既要拆除恶意抢搭抢建的违法建设,又要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拆违无情,操作有情,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一是对困难户实行缓拆。根据市区群众现有住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对市区规划控制区内民房的处理意见》,从制度上保证困难户有房居住。对困难户的认定,做到“四级讨论,三级公示”,首先召开村民小组议事会讨论,由群众代表签字,其次由村(居)党群组织讨论表决签字盖章,然后由乡镇(街道办)集体研究讨论形成意见,上报区政府进行综合审定,并分别在村(居)、乡镇(街道)、区三级进行公示,将评判权交给群众,实现了拆违的公平、公正。二是优先安置困难户的就业。我们提出“三优先”原则,即特困户优先帮助解决廉租房,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办理低保,有就业愿望的优先帮助就业。三是实行多元管理,突出疏堵结合。一方面积极引导群众到中心村、集中居住点内建房;另一方面对规划控制区内的危房维修严格把关,经有权部门鉴定确认后,可在原地进行维修,相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管理,超出部分强制拆除,起到了很好地制约和防范作用。种种举措,切实关爱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上,彰显了防违治违的价值。

    近几年来,市区累计拆除违法建设近80万平方米,签订缓拆协议100多万平方米,节约城市建设资金近40亿元,未发生一起人身伤害、重大意外事故及群体上访,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淮安建设。

   (作者系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支队长,市防违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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