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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管局吴念公:城管执法以民为本 全力构建城市和谐

中城网2007-09-30 09:49:06

 

湖南省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念公

  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城市的和谐发展关键在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市管理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城市管理要实现和谐管理目标,就必须确立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工作。

  构建城市和谐,要大力倡导“建设亲民型队伍,实施服务型管理,注重人性化执法”的城管理念,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帮;民有所怨,我有所改;民有所急,我有所办”的“八有”理念,努力构建和谐的城管工作环境。

  要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城管在执法实践中要做到重民。重民就是体察民情、重视民意,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城管执法肩负管理使命与执法责任,是直接与民交往、直接与法联系的部门,在和谐构建中要发挥作用,应该做到以民为本,以法为纲,要加强与群众联系沟通,在联系中发扬民主,在沟通中宣传法律。城管执法针对的大部分是群众的日常行为,关系到大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经常了解群众的需要,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看法及认识。

  要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城管在执法实践中要做到亲民。要坚持实施亲民执法理念,树立诚信为民、尽职守责的政府形象,切实发挥城管工作在诚信友爱社会建设中的示范推动作用。城市管理中很多行为规范仍要依靠道德调整,因此,城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德治的作用。作为城管工作者,要做到亲民,首先自身要率先垂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无论城管机关干部还是执法人员都要以诚信守责为工作基本要求,向市民公开的承诺一定要兑现,向市民表态的工作一定要落实,向市民保证的事情一定要完成,要求市民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

  要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城管在执法实践中要做到为民。城市管理不是治民,而是便民、为民。要树立服务意识,“管理和执法就是服务,管理和执法就要服务。”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要从群众利益出发,以是否有利于群众利益为工作衡量标准,充分考虑群众生计问题,维护市民公共利益。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执法刚柔相济,让执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总而言之,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城管工作的最高目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市管理应发挥最大作用,协调人与人的和谐,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构建城市和谐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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