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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 34个犬种市区禁养

中城网2007-10-09 11:32:25

 

    自2007年年10月1日起,《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根据《条例》要求,日前,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牧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银川市犬只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犬种进行明确,其中包括大白熊犬、苏格兰牧羊犬、圣伯纳犬、獒犬等34个犬种列入市区禁养范围。

  据市城管局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公布的禁养犬种均由市农牧局相关专业部门以国际、国内对烈性犬的界定及我国范围内存在的烈性禁养犬种为参照而确定的。据介绍,禁养的34个犬种界定除体形是界定因素外,犬种的性情也是一主要原因。

  《公告》明确,公安、部队、科研单位等特殊部门饲养的工作用犬不受本公告所列犬种的限制。其他单位饲养护卫用犬,属本公告所限犬种的必须经城管部门批准。

  对于违规养殖禁养犬种的行为,《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其犬。(记者 王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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