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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推行标准化管理 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中城网2007-11-15 11:18:54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结硕果

    2006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开始在市直党政机关推行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许昌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抓学习、抓研究、抓考评、抓奖罚、抓实效、抓完善,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了城市管理工作效能,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抓学习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推行之初,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同志包括局领导,在思想上对标准化管理存在有概念上的模糊认识,在行动上对在该局运用了6年的“3+1”百分考核办法念念不忘、难以割舍,对如何在城市管理部门推行标准化管理,显得信心不足,存有畏难情绪。针对这些认识问题,该局党组审时度势,决心在学习上下功夫,首先解决思想认识上的“拦路虎”。通过反复学习市领导讲话精神、《许昌市党政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意见》和《许昌市党政机关标准化管理基本标准(试行)》,真正清楚了为什么推行标准化管理、什么是标准化管理、如何推行标准化管理这三个重大认识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在党政机关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提升工作效能的最佳途径,是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机关建设的重大举措。在统一党组成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该局又连续召开了局机关、二级机构、全体人员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党组成员分包单位和科室,组织学习标准化管理文件,讲解推行标准化管理的意义,引导大家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局党组认识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了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上来。
 
    抓研究  精心制定标准体系
 
    解决了同志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只是标准化管理迈出了第一步。如何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尽快制订出符合城管实际且具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好快发展,是摆在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局党组面前的又一课题。局党组从局机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局机关标准化管理研究组,经过近一个月的充分讨论和反复酝酿,结合六年来“3+1”百分考核实践,参照《许昌市党政机关标准化管理基本标准(试行)》,充分考虑城管工作“苦累脏险难”的实际,数易其稿,于2006年10月份制定出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六大体系,即岗位职责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目标管理体系、考评指标体系、考评办法体系和考评奖惩体系,共六章二十五节八十四条款,简称CG—2006局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经过2006年11月、12月的试运行,今年初又形成了CG—2007局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2月正式运行。在局机关推行标准化管理的同时,局党组未雨绸缪,从2006年11月又抽调人员组成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调研组,酝酿出台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于2007年2月形成了CG—2007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该体系分四部分,即职责任务体系、考评指标体系、考评办法体系、考评奖惩体系,共四章二十节八十九条,经过两个月试运行,也于2007年4月正式实施运行。
 
    抓考评  分清好差优劣先后
 
    考评是推行标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实践,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各级领导愈发认识到考评的重要性。没有考评,就分不清良莠,分不清好坏,分不清先后,就会使标准化管理体系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中,该局紧扣考评抓考评。局、二级单位和大队(公司)都抽出专门人员,组成三级考核网络,坚持每日督察、每周通报,对局机关侧重于机关个人的文化建设、效能建设、目标工作、岗位工作、共性工作和临时工作考核,对局属单位侧重于单位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目标工作、日常工作、绩效工作、共性工作考核;每月公示得分情况,依据得分每半年进行一次局机关人员、科室考核排名,每季度进行一次局属单位考核排名。通过对每位机关人员、每个局属单位的认真考核,公示排名,表先亮丑,既鼓励了先进,又鞭策了落后,形成了“不用扬鞭自奋蹄,全力以赴干工作”的良好氛围。
 
    抓奖罚  激活干部职工内力
 
    奖罚是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成败所在。考评结果一旦揭晓,奖罚必须及时兑现。实践证明考评越严格、奖罚越合理、奖罚越明显、效能越突出。考评奖罚是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良药利器。在具体操作中,该局把考评结果的运用当作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实行“三排名四挂钩”,以多奖少罚为原则,把排名结果与评比先进、使用提拔、奖金福利、学习培训等个人利益挂钩,在半年局机关排名中,前三名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前三名中层科级干部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在年终排名中,前三名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确定为局重点培养对象、全市先进个人培养对象,前三名中层科级干部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确定为局优秀干部培养对象、市优秀公务员推荐对象;半年排名末位的要全局通报,年终排名末位的要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待岗培训三个月,每月发生活费400元,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中层科级干部,给予诫免谈话或调整职务处理;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中层科级干部,给予降职使用处理。从2007年7月份第一次正式排名结果运用情况看,局属单位和局机关人员震动都比较大。大家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干成事、不出事、干成群众满意的事已成为城管人的自觉行动。
 
    抓实效  追求城管最大效益
 
    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无论是抓学习、抓研究,还是抓考评、抓奖罚,其目的都是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市民群众,实现城管工作效益的最大化。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伊始,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就确立了“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做”的城管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城管方向不动摇,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城管途径不动摇,坚持干成事、不出事、干成群众满意事的城管追求不动摇,把“既要金杯银杯、更要群众口碑,既要管理成效、更要队伍形象,既要洁净亮美,更要服务群众”作为标准化管理工作宗旨,创新性地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如今局属单位和局机关人员对体系内容心知肚明,对制度要求耳熟能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大幅提升,逐步形成了一种按章办事、依制行事,言必谈标准、行必为标准、事事对标准、时时想标准的自觉行为,呈现出新的“三多三少”现象,即“主动到位管理的多了,相互推诿扯皮的少了”,“积极创新的多了,固步自封的少了”,“表扬信和锦旗多了,群众的效能投诉少了”。该局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今年初还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职工优秀创新成果。
 
    抓完善  形成自转长效机制
 
    任何机制起初都不是尽善尽美的,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尽合理的偏差。它必将经历一个长期的扬弃、完善、创新、发展的历程。从体系推行之日起,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就要求考核人员要运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在推行中完善体系,在完善中推行体系,在一个考核周期之后,要广开言路,及时倾听、收集、吸纳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关于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处理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截至目前,该局已先后两次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使其逐步趋于成熟,最终达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人本化,形成自转长效的标准化管理机制。(许昌市城管局 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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