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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协委员建议重大执法行为邀媒体参与监督

中城网2008-02-21 11:19:44

 

   “行政执法违法,不论是从性质还是影响上,都远远比那些乱摆摊设点的行为严重得多。执法队伍中不时出现的粗暴执法暴露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低,也凸显出政府监管不足。”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部分新疆政协委员建议,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在一些重大执法行为时应当邀请和允许媒体参与监督。

  行政执法暴露出两大弊端

 2008年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一市民用手机拍下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过程,被执法人员打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粗暴执法”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就此,有新疆政协委员指出,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许多行政主管部门现在都有一支行政执法队伍,诸如国土资源、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在这些执法队伍中混杂了一些低素质人员,政策水平低、法律水准低、道德水平低再加上专业水平低,使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时常发生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为,野蛮执法、不文明执法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民盟新疆区委会指出,目前新疆执法队伍之间存在职权交叉现象,造成无人管理和争相管理,甚至造成执法队伍互相摩擦。同时,隶属于这些队伍的协管人员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水平更令人担忧。

  “行政执法是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职能,却愈加明显地暴露出两大弊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振华提出,其一,不尊重法律程序,有时地方行政指令在实际中所起作用还强于法律法规;其二,对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视不够,由此加剧了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对立”。

  邀请媒体参与多形式加强监督

  “执法形象代表的是政府行为,乱执法在市民的眼中就是政府违法。”新疆政协委员们建议,要改变执法人员粗暴执法,首先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法治教育、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使执法人员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对那些政策水平低、专业知识水平低和道德水平低的低素质人员坚决调离,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严处。

  同时,使执法成为在严密监督下的执法。成立稽查或纠查队伍,向各地、市派出人员,加强对执法队伍负责人的监督、审查和审计,严防其以权谋私和腐败。同时,加强媒体监督,在一些重大执法行为中邀请和允许媒体参与监督。此外,还应实行群众监督,各执法队伍聘请一定数量的监督员或评议员,在重大执法行动中,邀请监督员代表参与,请监督员对他们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媒体曝光执法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绝不是为政府抹黑,恰恰相反,是在帮助政府发现一些隐蔽存在的问题,这是职能部门需要绝对正视的一个问题。”王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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