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人性化管理:城管罚款将设“标尺”
中城网2008-02-28 10:36:28
以前,武汉市对于占道经营、乱搭乱盖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往往是由城管执法人员说了算。这罚多少就显得有些随意。昨天,武汉市的城市管理工作会决定,年内将出台城市管理罚款的相关规定,以改变这种现象。
2008年2月27日一大早,武汉市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便开 始对辖区进行巡查,和以前不一样的是,现在他们工作起来特别注意方法和尺度,副大队长郭养和告诉我们,因为即将出台的《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主要条款及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作出了新要求。
“标准”中规定,今后对于初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免于处罚。以往法律中,对某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处50元至2000元罚款,被执法人与执法者经常讨价还价,今后,武汉的城管执罚将实行处罚量化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标准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推行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 二城管执罚将有具体“标尺”;三 实行户外广告位招标拍卖制;四;城中村市容环境纳入考评。
城管部门介绍,即将实施的标准,将《武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11项法规规章中,带有幅度的处罚条款进行分级、分等处罚,使城市管理工作变的更加科学。(湖北台 张杰 佟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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