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五华区城管监察文明执法获锦旗
中城网2008-03-06 12:13:12
2008年3月5日下午,贵州商会向昆明市五华区城管监察大队赠送锦旗和感谢信,以表示对其文明执法的感谢和称赞。
据了解,2008年2月28日,五华区城管监察大队机动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正在装修的凤凰娱乐城(属贵州商会),没有按规定办理装修许可证,违反了城管相关条例,但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而是给予限期整改和温情提示通知书。而按以往规定,此类事件应示情节轻重、面积大小予当事人500-10000元罚款。
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按照市委“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精神,对到昆明投资经商企业、个人行政违法情况,视情节实行“首违不罚 ”制度。就此,五华城管监察大队于2月20日推行“首违不罚 温馨提示”,对初犯、不了解情况、情节轻微违法者给予限期整改和温馨提示通知,也就是给当事人一次改正机会。由于该娱乐城负责人来自贵州,对昆明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太熟悉,并非有意违反,属于“首违不罚 温馨提示”处理范畴。
赠送锦旗的贵州商会人员向记者称赞,五华区城管监察大队实行“首违不罚 温馨提示”是真正文明执法行为,在严格执法同时维护了投资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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