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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管局长王旭东:建一流执法队伍 创和谐执法环境

中城网2008-03-20 16:01:04

 

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践与探索

 

中共宿州市市委委员,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旭东

 

    由于城管执法的管理对象是广大市民群众,而又大多为弱势群体,不能等同于公安执法的预防犯罪、制止犯罪的执法行为。城管执法的这一特性,就使城管执法行为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也对城管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着眼于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全面系统的长效机制,取得长远的执法效果,已经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效力的一个切实有效举措。

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内部基本建设主要内容,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考评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杜绝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全局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促进了城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一支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市容执法队伍是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

    城管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的形象。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真正懂法、严肃执法、善于用法,我局始终注重执法人员素质教育。

(一)大力开展执法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抓好培训措施,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依法管理的重要条件,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再好的法要靠执法者去执行。这就要求执法队伍,精通各项法规。在执法培训中不但注重实体法,而且注重程序法,不但重视大法,而且重视专业法。 既加强思想教育,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又加强法律知识和城管业务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知主体法、行政诉讼、赔偿、复议等有关法律法规,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汇编了一套《法律、法规汇编》,做到人手一册。采取了班前、班后学习的方式,较系统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安徽省建设监察条例》及其释义、《城市规划法》和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长年聘请了法制局领导和律师事物所律师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辅导。建立经常化的法律学习制度,实施执法轮训机制,坚持每周五下午为法制学习、培训时间,组织专人辅导,进行有计划培训。开展定期集中培训活动,定期组织闭卷考试,检验培训成效。采取典型案例典型分析的办法,对执法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组织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建设厅每年举办的执法骨干培训班。并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方法和技巧得到了迅速提高,有效地提高了队员的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保证执法廉洁公正。积极开展了 “树行风新风,让人民满意”、“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学习教育” 等活动,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录像等方法,加强了执法队伍的道德教育,强化了宗旨观念、端正了执法思想,增强了队员的法制观念,树立了行业新风气,改进了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二)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

在执法队伍中层干部任用上,实施竞争上岗制度。采取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测评、考察等方式,选拔出综合能力强的干部,极大地防止了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队员和中队之间实施优化组合,双向选择,产生了很大的凝聚力、合心力。

(三)强化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为抓好执法质量,杜绝执法错案的发生。我局针对执法工作提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罚处适宜”的执法工作目标,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几年来,共查处违章案件千余起,未发生一起群众复议、诉讼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局机关认真进行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对照市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做出了相应处理。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逐个梳理,对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出相应处理。  对全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整合规范,切实转变行政管理方式。 以为民、便民为宗旨,简化繁琐的法外程序,规定时限,建立高效、快捷、透明的行政运转程序。对需要审批的事项,要制定明确、具体的审批要求、审批范围、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压缩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明确了实施行政许可的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高。

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加强证件管理。执法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后的队员才能取得上岗资格。工作中要求执勤人员随身携带执法证件。凡在执勤中发现未能做到持证上岗的,取消当日执法资格,并进行从严处罚。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处理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容监察文明行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市容监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规定》、《市容监察十不准》、《市容监察工作人员违纪辞退规定》等一系列执法管理配套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工作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填写规范、专人管理,处罚票据和执法文书领取、保管、使用、统计都有严格的约束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规范使用。

五是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工作规程。为确保管理一线有足够的执法力量,使办案和管理两不误,我们明确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规程、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推行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是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与各执法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惩戒的及时惩戒,力求做到发现执法违纪“四不放过”,即发现违纪违规不放过、问题不查不放过、违纪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其他执法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从而加大了执法约束力,保障了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法规

几年来,我局先后起草并报政府批准出台了《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宿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办法》、《宿州市垃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宿州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宿州市渣土管理办法》、《宿州市河道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市、依法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使城市管理条文化、规范化、法定化。

二、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前提

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整治——恶化——再整治”的恶性循环状态,我们积极探索实践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变突击管理为长效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单一管理为综合管理,改变突击性、应付型、粗放式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方法,使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效率最优化。

完善管理责任机制。为强化责任管理,我局制定实施了《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按百分制将工作岗位、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亭棚摊点、户外广告、自行车停放、文明执勤等管理项目进行了量化细化,实施目标分解、责任到人。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实现定岗、定位、定任务、定职责、定目标、定奖惩的六定标准。推行了棋盘式城市管理模式,使每一个部位、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责任人,实现管理和保洁作业的全地域覆盖、不留死角,全时空覆盖、不漏时段。

  实施错时管理机制。为强化两薄(薄弱时段、薄弱环节)管理。对繁华商业街区、早夜市、摊点排档密集街巷,采取提前进驻与定点守候相结合的手段,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管理力度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管理标准到位,增加夜间清扫班次,建立17小时保洁制度。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快捷高效管理。我局建立城管110通讯指挥中心系统。公布了城管110通讯指挥中心的投诉电话、局机关各职能科室电话、下属各单位的电话。第一接电人都作为第一督办人,及时快速反应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30分钟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对市政设施的维护,供水、燃气安全、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市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赶到现场,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及时协调解决。同时,为加强信息的畅通,我局将所有中层以上干部的手机号码输入微机,一但出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向职能单位领导手机发送信息,保证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的负面影响。特别在一些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上,更显示了快捷和实效。

创立双向联动机制。为提高管理效率,我局创立了专业队伍管理和市民群众参与管理的双向联动机制。推行两员一长(协管员、监督员、摊群长)制度,实施摊群点自治,组织和发动群众力量,减少工作压力。坚持以落实门前三包为抓手,充分调动市民的创建积极性,发挥管理工作的联动效应。

创新路段长管理机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路段制、路长管理责任制、段长分段包干负责制。开展以抓三包(门前三包)、治五乱(行人乱穿行、商贩乱摆买、市民乱抛洒、车辆乱停放、到处乱贴挂)为主要内容的路段长包保责任制。市区主干道路分别由市党政领导联系,主要督促、检查和指导路段综合治理情况,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任路长,实行包保管理,具体负责每条道路的创建工作。市直各单位(段长)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监督管理人员在岗尽责情况 ,有效解决了道路管理中存在的靠不上,抓不紧现象。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是做好城管执法的中心环节

城管执法中心工作就是管理好城市容貌,保证市容环境质量,也就必须坚持高效能管理,高标准要求。为此,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执法效力。

通过这几年精细化管理的实践和探索,总结出要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必须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执法管理效力。一是通过精细化管理减少了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精细化管理的要旨是自己及早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乱倒垃圾、乱停车辆、非法占路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破损路面、人行道板、路沿石、井盖、夜间路灯及泛光照明灯具等市政设施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更新,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率。二是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公用设施的管理水平。例如在为了减少路面拉链工程和城市蜘蛛网的出现,我们采取了 建设管网综合管沟的措施,实施了弱电入地的工程,避免了管线架空,美化了城市空间环境,杜绝因铺设和维修各种管线对城市道路、绿地重复开挖,消除了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对市容、交通以及居民生活的不良影响。同时建立管线档案,为以后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信息。三是 精细化管理为市民群众提供了更加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虽然通过精细化管理使城市管理更加细致、更加严格,但城市精细化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实施中,强调在便民、利民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例如,原有的花鸟市场由于占地广,几经搬迁,远离城区将给市民带来不便,也损害经营者的利益,鉴于此,我局利用一片废旧场地,进行修整,形成了一个具有两千平方米的大型花鸟市场,并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既解决了百姓难题,又使便民店店面形象实现了统一,有利于城市美化。三是提高了市民的环境意识。精细化管理到位了,城市的软硬环境都得到了提升,反过来又促进了市民素质的提高。原有的随意丢倒垃圾的现象减少了。四是精细化管理领域由市区向小街小巷深入。五是管理方法由严管重罚向以人为本、刚柔并济转变。六是管理主体由专业队伍向群众支持、多元参与转变。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实现了城市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局面。七是管理时效由单纯事中处罚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转变。通过采取一系列疏堵结合的措施,使城市管理由事中处罚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延伸。八是管理水平由简单粗放型向提升档次、高标精细型转变。实施精细化管理必然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我们自我加压,提升标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在管理目标上,突出精细要求。在工作部署上,体现精细特色。在工作实践中,强化精细管理。也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我们顺利的实现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创建目标,今年下半年有望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的验收,也由于实施了精细化管理,我们在2006年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管先进集体。

四、完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是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保障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关键是执法,难点、重点还是执法,这就要解决一个执法监管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某种意义上讲,比无法可依更糟糕。在规范执法上,执法监管尤为重要。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根本保障。

强化程序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要切实将“人治”代替法治、以权代法的现象彻底的拒之门外,就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执法程序往往被忽视。程序不当,既影响执法的质量和执法效率,也影响执法的严肃性。为此,我局严把执法程序关,杜绝超权越限处罚案件的发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严把案件审批关,杜绝超权越限处罚案件的发生。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依法”(按照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依权”(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序”(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强化财政监管,在行政执法管理中彻底摒弃部门经济利益追逐行为。行政权力与部门的经济利益相纠缠,必然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对所有符合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种类、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防私设“小金库”和以费养人现象的出现。每半年组织财务人员对执法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对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的监督,这是依法行政的保证。监督是多方面的,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防止执法腐败。为加大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我局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政府法制部门监督检查;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30多位行风监督员。同时,注重发挥局市容督查科、政策法规科、纪检小组的监督职能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每季度对执法工作检查考核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发现比较轻微的问题限期纠正,发现原则性错误坚持一票否决,追究过错行为责任,从严考评,从而有效保证执法工作的开展。

建立执法人员业绩档案,保证考评的科学性。将执法人员的业绩档案作为工作绩效评估的平台。主要是围绕执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建立业绩档案。把考评结果作为对执法工作者立功受奖、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不是凭印象、凭感觉,而是根据量化考评的指标和排名情况,使其具有科学基础。

五、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提高市民环境法制意识是搞好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增强法制宣传效果,促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局坚持“城市管理执法,宣传两轮驱动”工作原则,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联系媒体开专栏、办专题、做专访,抓动态报道,做热点分析,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曾先后举办“联通杯”城管法规知识电视大赛、执法队员演讲比赛等活动;编印《城管法规宣传手册》、城管法规知识宣传挂历、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单,向学校、机关、市民群众进行散发。创建城管网站、委托城调队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进行社会调查。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采取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积极组织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9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制意识,促进了城市管理法规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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