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 强化城管执法规范
中城网2008-03-21 16:55:04
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构建和谐城管、法治之城,近年来,我局以正确的理念引领执法规范,以严格的管理保障执法规范,以良好的形象彰显执法规范,以务实的作风促进执法规范,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杜绝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全局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促进了城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以有效的执法培训推进执法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站在城市管理的第一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的形象。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真正懂法、严肃执法、善于用法,我局始终注重执法人员素质教育。
抓好培训措施,提高执法能力。再好的法要靠执法者去执行。这就要求执法队伍,精通各项法规。我局在执法培训中不但注重实体法,而且注重程序法,不但重视大法,而且重视专业法。 既加强思想教育,教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又加强法律知识、城管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知主体法、行政诉讼、赔偿、复议等有关法律法规,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汇编了一套《法律、法规汇编》,做到人手一册。长年聘请了法制局领导和律师事物所律师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辅导。建立经常化的法律学习制度,实施执法轮训机制,坚持每周五下午为法制学习、培训时间,组织专人辅导,进行有计划培训,定期组织闭卷考试。较系统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安徽省建设监察条例》及其释义、《城市规划法》和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检验培训成效。采取典型案例典型分析的办法,对执法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组织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建设厅每年举办的执法骨干培训班。并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方法和技巧得到了迅速提高,有效地提高了队员的执法水平。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保证执法廉洁公正。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学习教育”等活动,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录像等方法,加强了执法队伍的道德教育,强化了宗旨观念、端正了执法思想,增强了队员的法制观念,树立了行业新风气,改进了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实施竞争上岗措施,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在执法队伍中层干部任用上,实施竞争上岗制度。采取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测评、考察等方式,选拔出综合能力强的干部,极大地防止了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队员和中队之间实施优化组合,双向选择,产生了很大的凝聚力、合心力。
二、以严格的管理保障执法规范
为抓好执法质量,我局针对执法工作提出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罚处适宜”的执法原则,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局机关认真进行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逐个梳理,对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出相应处理。 对全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整合规范,切实转变行政管理方式。 以为民、便民为宗旨,简化繁琐的法外程序,规定时限,建立高效、快捷、透明的行政运转程序。对需要审批的事项,要制定明确、具体的审批要求、审批范围、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压缩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明确了实施行政许可的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高。
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后的队员才能取得上岗资格。工作中要求执勤人员随身携带执法证件。凡在执勤中发现未能做到持证上岗的,取消当日执法资格,并进行从严处罚。
加强法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几年来,我局先后起草并报政府批准出台了《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宿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办法》、《宿州市垃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宿州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宿州市渣土管理办法》、《宿州市河道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市、依法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使城市管理条文化、规范化、法定化。完善了《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处理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容监察文明行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市容监察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规定》、《市容监察十不准》、《市容监察工作人员违纪辞退规定》等一系列执法管理配套制度,确保规范执法工作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强化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在文书使用上,做到一案一卷、填写规范、专人管理,处罚票据和执法文书领取、保管、使用、统计都有严格的约束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规范使用。
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工作规程。为确保管理一线有足够的执法力量,使办案和管理两不误,我们明确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规程、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推行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以健全的机制促进执法规范
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整治——恶化——再整治”的恶性循环状态,我们积极探索实践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变突击管理为长效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单一管理为综合管理,改变突击性、应付型、粗放式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方法,使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效率最优化。
完善管理责任机制。为强化责任管理,我局制定实施了《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按百分制将工作岗位、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亭棚摊点、户外广告、自行车停放、文明执勤等管理项目进行了量化细化,实施目标分解、责任到人。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实现定岗、定位、定任务、定职责、定目标、定奖惩的“六定”标准。推行了“棋盘式”城市管理模式,使每一个部位、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责任人,实现管理和保洁作业的全地域覆盖、不留死角,全时空覆盖、不漏时段。
实施错时管理机制。为强化“两薄”(薄弱时段、薄弱环节)管理。对繁华商业街区、早夜市、摊点排档密集街巷,采取提前进驻与定点守候相结合的手段,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管理力度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管理标准到位。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快捷高效管理。我局建立城管110通讯指挥中心系统。公布了城管110通讯指挥中心的投诉电话、局机关各职能科室电话、下属各单位的电话。第一接电人都作为第一督办人,及时快速反应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30分钟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对市政设施的维护,供水、燃气安全、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市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赶到现场,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及时协调解决。同时,为加强信息的畅通,我局将所有中层以上干部的手机号码输入微机,一但出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向职能单位领导手机发送信息,保证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的负面影响。特别在一些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上,更显示了快捷和实效。
创立双向联动机制。为提高管理效率,我局创立了专业队伍管理和市民群众参与管理的双向联动机制。推行“两员一长”(协管员、监督员、摊群长)制度,实施摊群点自治,组织和发动群众力量,减少工作压力。坚持以落实“门前三包”为抓手,充分调动市民的创建积极性,发挥管理工作的联动效应。
创新路段长管理机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路段制、路长管理责任制、段长分段包干负责制。开展以抓“三包”(门前三包)、治“五乱”(行人乱穿行、商贩乱摆买、市民乱抛洒、车辆乱停放、到处乱贴挂)为主要内容的路段长包保责任制。市区主干道路分别由市党政领导联系,主要督促、检查和指导路段综合治理情况,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任路长,实行包保管理,具体负责每条道路的创建工作。市直各单位(段长)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监督管理人员在岗尽责情况 ,有效解决了道路管理中存在的“靠不上,抓不紧”现象。
四、以务实的作风彰显执法规范
城管执法中心工作就是管理好城市容貌,优化人居环境,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彰显执法规范。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执法效力;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城管法规和文明创建的宣传,努力创建和谐的执法环境。
着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一是以精细化管理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精细化管理的要旨是自己及早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乱倒垃圾、乱停车辆、非法占路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破损路面、人行道板、路沿石、井盖、夜间路灯及泛光照明灯具等市政设施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更新,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率。二是以精细化管理提高公用设施的管理水平。例如在为了减少路面拉链工程和城市蜘蛛网的出现,我们采取了 建设管网综合管沟的措施,实施了弱电入地的工程,避免了管线架空,美化了城市空间环境,杜绝因铺设和维修各种管线对城市道路、绿地重复开挖,消除了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对市容、交通以及居民生活的不良影响。同时建立管线档案,为以后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信息。三是以 精细化管理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实施中,强调在便民、利民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例如,原有的花鸟市场由于占地广,几经搬迁,远离城区将给市民带来不便,也损害经营者的利益,鉴于此,我局利用一片废旧场地,进行修整,形成了一个具有两千平方米的大型花鸟市场,并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四是以精细化管理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精细化管理到位了,城市的软硬环境都得到了提升,反过来又促进了市民素质的提高。原有的随意丢倒垃圾的现象减少了。五是以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主体由专业队伍向群众支持、多元参与转变。通过精细化管理带来的实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实现了城市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六是以精细化管理达到了管理时效由单纯事中处罚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转变,管理水平由简单粗放型向提升档次、高标精细型转变。也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我们顺利的实现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创建目标,也由于实施了精细化管理,我们在2006年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管先进集体。
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市民环境法制意识。为了增强法制宣传效果,促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局坚持“城市管理执法,宣传两轮驱动”工作原则,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联系媒体开专栏、办专题、做专访,抓动态报道,做热点分析,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曾先后举办“联通杯”城管法规知识电视大赛、执法队员演讲比赛等活动,创建城管网站,委托城调队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进行社会调查。编印《城管法规宣传手册》、城管法规知识宣传挂历、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单,向学校、机关、市民群众进行散发。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采取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积极组织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9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制意识,促进了城市管理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以强力的监管确保执法规范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关键是执法,难点、重点还是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某种意义上讲,比无法可依更糟糕。为此,在规范执法上,执法监管尤为重要。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根本保障。
强化程序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要切实将“人治”代替法治、以权代法的现象彻底的拒之门外,就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执法程序往往被忽视。程序不当,既影响执法的质量和执法效率,也影响执法的严肃性。为此,我局严把执法程序关,杜绝超权越限处罚案件的发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严把案件审批关,杜绝超权越限处罚案件的发生。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依法”(按照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依权”(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序”(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强化财政监管,在行政执法管理中彻底摒弃部门经济利益追逐行为。行政权力与部门的经济利益相纠缠,必然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对所有符合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种类、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防私设“小金库”和以费养人现象的出现。每半年组织财务人员对执法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加大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我局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政府法制部门监督检查;聘请了30多位行风监督员。同时,注重发挥局市容督查科、政策法规科、纪检小组的监督职能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每季度对执法工作检查考核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发现比较轻微的问题限期纠正,发现原则性错误坚持一票否决,追究过错行为责任,力求做到发现执法违纪“四不放过”,即发现违纪违规不放过、问题不查不放过、违纪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其他执法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从而加大了执法约束力,保障了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执法人员业绩档案,保证考评的科学性。将执法人员的业绩档案作为工作绩效评估的平台。主要是围绕执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建立业绩档案。把考评结果作为对执法工作者立功受奖、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不是凭印象、凭感觉,而是根据量化考评的指标和排名情况,使其具有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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