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关注社情民意,积极构建“和谐城管”
中城网2008-04-22 18:34:35
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主要工作成绩
2006年9月队伍收编以来,共纠正、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77340起,没有一起复议,没有一次败诉,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7年,五大队女子中队被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称号;六大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三大队、四大队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委授予2004-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二大队渣土中队被团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郑希文局长被农业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2007年全国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复转军人”称号;我局篮球队代表福建省参加2007年“贺龙杯”中国业余篮球技艺全国总决赛,取得了三对三篮球赛、扣篮大赛、连续罚球赛和团体四项冠军的好成绩,为我省、我市赢得了荣誉、争了光;2008年元月份,局篮球队再创辉煌,代表莆田市参加全国业余篮球公开赛荣获福建赛区第一名,是我市1972年以来,参加全省性篮球比赛获得第一次冠军;在莆田市创建“双十佳”活动中,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十佳单位,法规科科长柳金玉被评为学法用法十佳个人,是全市唯一一个单位和个人“双先进”的单位。我们还通过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阳光政务”,建设“平安城管”等建设,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接受委托执法,主动介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因市执法局还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我局依托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市城建监察支队的行政执法职能分为两大块。第一块是自有的职能,一是城建监察,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五个方面的监察;二是行政处罚,依照城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五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行政强制,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使行政强制权。第二块是受委托的职能。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法〔2006〕委字第1号行政执法委托书,市建设局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至省政府批准实施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止,将莆田市城市规划市区内(不含湄洲岛)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道路管理、燃气管理部分、房地产管理部分等五个方面在《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市城建监察支队实施。根据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委托书,市规划局2008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界定的除湄洲岛、仙游县外的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的违法建设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强制权委托给市城建监察支队。
(二)开展作风整顿,树立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队伍收编后,我局党组立即组织为期两个月的思想作风整顿。一是收拢整合队伍,二是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个目的,三是符合“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三高要求,四是履行“学习动员、问题查摆、集中整改、总结评比”四个步骤,五是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两个月的思想作风整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规范执法业务,建立高效的行政执法制度
组织召开城管执法业务整顿会议,下发了一个主文件、二十个附文件,对城监队伍的行政执法业务进行整顿和规范。明确城监队伍的执法范围、执法职能、执法分工,统一标志与服装、统一执法主体、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评议标准,确定了局系统16名法制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律学习,进行多形式、效果明显的法制宣传。加强协调与配合,严格执行12个行政执法制度、8个法制工作制度,构建权责明确、赏罚分明、令行禁止的城建监察执法体制。统一文书规范。我局吸取众长,设计了一套完整的城管执法文书格式,共41种,常用的17种,涵盖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方便了一线执法人员使用。统一执法依据。我局化繁为简,将800多页的城市管理法律、政策汇编整理为11张表格式的执法依据,细化为违法种类、违法行为、违反的条款、承担责任的条款、承担责任的内容五个栏目,印发给一线执法人员随身携带,便于执法人员查询。
(四)营造执法氛围,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影响面
一是定点宣传。采用制作法制宣传栏、广告牌、宣传横幅、围墙标语等形式,进行定点宣传。我局结合行风评议、普法宣传月等活动,采取上街设点咨询等形式进行城管执法咨询。二是流动宣传。在迎接省园林城市考评验收、北洋水系治理、环卫体制改革过程中,用简短、易懂的“双语”(普通话、莆田话)进行宣传,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外部环境。三是网站宣传。在执法局网站上设立普法专栏,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新城管形象初步树立,执法业务上新台阶。四是媒体宣传。积极与我市新闻媒体合作,2007年在《湄洲日报》、《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莆田电视台、莆田广播电台宣传城管执法工作100多篇次。与莆田电视台合作,制作一期《公民与法》节目。做客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市民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回答市民的提问。五是办刊宣传。通过《莆田城管执法信息》、《城管执法简报》、《城市管理简报》等内部刊物报送城管执法信息,反映工作动态,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执法素质
一是分阶段抓好各职级人员的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巡回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举办了两期《物权法》培训班。二是与驻军办培训。抽调骨干,委托8713部队对他们实行封闭式训练,学习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三是走出去学先进。组队赴河南、陕西的部分城市进行考察,赴厦门、漳州与两地的市容主管部门就城市市容管理体制进行交流学习他们的城市管理做法和经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07年6月份,局领导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物权法》局长学习研讨班。组队参加建设部在西藏、广西举办的城管执法高层研讨会,会上将我市城管执法当中遇到的难题与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的专家和其他城市的同志进行交流。四是开展“八大员”培训。为了进一步增强岗位责任意识,推动城管执法系统执法水平上新台阶,我局分时段、选重点组织特勤人员、法制人员、值勤人员、打字员、档案员、信息员、驾驶员强化技能训练和业务竞赛,有效提高专业业务水平。五是通过举行法律知识考试、竞赛、征文活动等办法,不断巩固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效果。
(六)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1、占道整治有成效。定期整治市容秩序,认真查处乱堆乱放、乱摆乱设、乱悬乱挂、乱挖乱掘等违法占道行为,针对流动摆摊、偷盗破坏市政设施、乱扔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我局进一步深化巡查机制,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把路面巡查时间从8小时、12小时,直至24小时昼夜巡查,每天巡查人次达1百余人,强化了路面监管力度。加强对主要地点的夜摊整治,取缔擅自经营的夜摊,督促夜摊经营者严格按照审批地点、范围和要求规范经营。2007年共出动1万余人次,1千多车次,查处纠正店外店2万多起、乱摆摊设点3万多起、乱堆放5千多起、占道广告牌2千多起、乱挂布条2千多条、乱设气球拱门1千多起、施工占道7百多起,查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挂晒衣服2百多起,纠正乱停放自行车、摩托车6千多辆,清运建筑垃圾2百余车,有效保障道路畅通和市容有序。
2、“牛皮癣”整治有新措。为了遏制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的蔓延,城管办邀请市电视台制作了一期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损害市容的专题报道,扩大了宣传教育面。投资20.5万元,通过招投标,聘请22名工人,清除野广告10多万张,有效遏制了乱张贴乱涂写行为。
3、“滴撒漏”整治有效果。通过几年的整治,我市中心城区的工地管理和工程车“滴、撒、漏”管理已进入良性管理轨道。目前,已建立了工程车入城登记、各工地划线行驶、定时清扫、违法处罚等制度,并把范围从中心城区扩大到西天尾、涵江、新度、华亭、黄石高速路口。去年共查处工地施工违章占道1百多起,工程车滴撒漏1千多起。
(七)推行“门前三包”,落实门前市容市貌“三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门前三包”责任牌、责任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知识问答各2万份,并会同中心城区街道办、居委会沿街逐家分发,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家喻户晓,店店皆知。二是加强监管督查。在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督查,由街道办、居委会、城管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经常开展督查,督促沿街单位、店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三是推行“门前三包”“三制”,即责任制、督查制、奖惩制。把“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分解到街道、具体人,并在主次干道明显位置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督查制来监督和推动,以奖惩制来制约和保障,从而形成网格状的管理模式。四是规范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秩序。投入2.8万元对18条主要街道的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区重新划线,为自行车、摩托车按位有序停放打下了基础。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落实,街道秩序也有了明显的改观。2007年11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林光大在《关于开展市容“门前三包”落实“三制”工作的通知》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此文件制定的很好,希望执法局领导班子能够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争取近期内有明显的成效。”2008年1月12日又在市城管办和市执法局上报《关于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展情况的报告》的文件上做出重要批示:“城管办、执法局近期工作有新进展,值得肯定,但要进一步抓落实,决不能放松。”有力推动市容门前三包“三制”的落实。
(八)开展综合整治,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市容秩序
我局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认真开展市容综合整治,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检查、发现问题有纠正、完成任务有总结,单位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帮助支持,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营造了整洁、有序的市容,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质量。二大队渣土中队根据工程车辆的运行规律,实行错时轮班制(即从早晨5:00一直巡查至深夜24:00),直至昼夜值班制,一线队员为了避免出现泥沙、土石等“滴、撒、漏”污染路面,影响市容市貌、交通顺畅、行人安全,他们战酷暑、御严寒,披星戴月,义无反顾地挑起“服务、控制、监管”的责任,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充分肯定。
(九)推进环卫改革,打造中心城区新面貌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环卫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局在市建设局、文明办组织调研的基础上,重新组团去厦门、漳州考察学习,积极探索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新途径,为市政府代拟了《莆田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制定了与此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协调荔城区、城厢区及市环卫处按照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市环卫处于8月1日由市建设局划归市城管办领导和管理。之后,我局通过短短几个月时间的努力奋战,较好地进行了环卫体制改革。一是着手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通过竞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由承包公司组织实施,竞标签约2008年1月1日全部完成,实现了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政府化监管的新思路。二是改进环卫作业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了主次干道昼夜保洁的覆盖面。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至目前,共投资180余万元购置7辆环卫作业车,使市区环卫车辆增至39辆;投资50万元计划添建临时垃圾转运站23座;中心城区计划投入56.8万元,购置果皮箱1480个、垃圾箱240个,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0%,清运率达100%,公厕水冲率达100%,二类以上公厕达50%。
(十)承接规划执法,开创城乡规划执法新篇章
为了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我局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用市城建监察支队名义接受市规划局委托,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施行起行使城市规划部分行政执法权,采取刻制城乡规划行政处罚专用章、成建制移交市规划监察大队、建立城市规划执法协助制度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城市规划执法主管模式和执法模式的过渡。为了详细了解规划执法现状,普查、记录并初步建立现有违法建筑物档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更好的开展规划执法工作,我局在正式接受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权限职能委托之前,就开始进行规划执法现状拍摄工作,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区(不含仙游县、湄洲岛)、工业园区内的城市规划执法现状,重点是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尽可能全面记录辖区内现有的违法建设情况。2007年12月中旬,接收市规划监察大队后,我局重新划定了局属各大队的城市规划执法范围,统一了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就城市规划执法的重大问题与市直有关单位、区政府进行协调,达到了市领导提出的“确保平稳过渡、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科学的执法体制”的要求。
(十一)关注社情民意,积极构建“和谐城管”
我局紧紧围绕“提高四种能力,践行八个作风,发挥骨干作用”这一主题,力求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日常城市管理中,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群众的要求当作大事要事来抓。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转办各类投诉件。2007年投诉1760起、转办325起、办结1435起、接待群众上访投诉38次。中心城区实行24小时巡查值勤。成立100人的应急队伍,并与110联动,出警100多人次。对群众举报、投诉和上级转办督办件认真登记、处理、反馈。2007年共收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及督查交办件21件,人大议案3件,政协提案9件,效能投诉件2件,信访局交办信访件6件,本级领导交办群众举报件45件,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二)举办城管研讨会,破解城管执法难题
我局坚持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城管执法研讨会,将城管执法中模糊性、边缘性的法律问题摆上桌面,邀请省建设法制协会、市法院、区法院、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市建设局、律师事务所的行家里手从不同的角度,为我们解疑释惑,传经送宝,截止目前,共举办6期城管执法研讨会,解决了30多个执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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