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营造文明执法环境 推进和谐执法建设
中城网2008-04-23 16:10:01
甘肃省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腊喜
近年来,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营造文明执法环境,积极推进和谐城管建设,走出了一条文明执法、和谐城管建设的路子。实践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强化文明执法教育,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是城管执法的永恒主题。
一、强化学习教育,努力增强文明执法的能力和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我们建立了以中队为基础,以分局为核心,以市局为保证的业务培训机制,按照上岗培训与年度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基础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系统培训有目标,年度培训有计划,日常培训有落实。我们按照每名队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得少于两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0个学时的要求,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先后举办了全系统执法人员法律培训15次,分期分批对全部执法人员就《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我们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三轮法制讲座活动,将每周星期一上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确定一个执法专题,由全体执法人员轮流主讲。主讲人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对执法人员进行辅导。并由两名点评人对讲授内容进行点评,其他执法人员向主讲人进行提问,并围绕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以达到解决执法疑难、增强执法能力的目的。几年来,我们共举办法制讲座活动三轮75期,有效解决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执法理念模糊、执法手段单一、管理效率不高、队伍建设不硬的问题。我们还通过创办《法制专刊》,开辟法制指导、交流新阵地;举办全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跃法制学习气氛;组织业务论文研讨,提高法制理论水平;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及有关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开设法律和专业知识讲座,开展最佳案例评选活动,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有效地增强了执法能力,提高了执法效率。三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近年来,我们在扎实开展“三联两创”活动的同时,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活动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按照“以创建促工作、促提高、促发展”的要求,联系团员青年思想实际,扎实开展特点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2007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甘肃省建设厅、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通过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我局先后涌现出杨华等6名市级青年岗位能手以及秦州分局大城中队等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深入开展“递进”活动 扎实推进和谐执法建设
围绕难点抓整治。我们针对城区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的非法小广告日趋泛滥的现状,采取查、堵、洗、守等办法,对城市“牛皮癣”进行治理。大力治理马路市场、市场外溢、倚门经商、占道经营和沿街叫卖等违法行为,取缔马路市场195个,彻底治理市场外溢154处,对88处便民点实行包干管理。与160多家建筑工地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加大了城区施工场地的巡查,设置监督举报电话,规范了建筑单位的施工行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认真布点,合理设置,划定机动车停放点142个,非机动车停放点296个,设置禁停标志140个,规范了车辆的停放秩序,保持了整齐有序的城市环境。美化了市容环境。
围绕重点抓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建设案件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总体部署,在整治态势上始终保持“三个不减”:整治违法建设的信心不能减;依法“查违、控违”的声势不能减;坚决拆除违法建筑的力度不能减。坚持整治原则“三不放过”:对拟建的苗头性线索绝不放过,严加预防,毫不手软;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绝不放过,严格处罚,依法处理;对正建的违法建筑绝不放过,坚决拆除,不打折扣。整治区域实现“四个延伸”,即由城市中心区向城市边缘区和城乡结合部延伸;由违建频发区向低发区延伸;由市区和县城向周边乡镇和主干道公路沿线延伸;由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形成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格局,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体系,使违法建筑没有滋生的缝隙和土壤。整治力量做到四个整合:整合部门力量,达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合内部力量,做到上下联动,高效统一;整合群众力量,力求广泛参与,普遍支持;整合相对人力量,争取配合积极,良性互动,拆除主动。整治措施做到四步到位:宣传造势到位;排摸堵漏到位;依法处罚到位;跟踪管理到位。我们联合市规划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维护了城市建设正常秩序,保证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围绕管理抓服务。首先,利用闲置市场吸纳马路市场。市政府重新启用分别能容纳近千名商户的天光厂等三大综合市场,并给予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使这3个闲置的“空壳市场”,由原来的400余户经营者增加到2500余户,形成了购销两旺的良好势头。我们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统盘规划市场布局,加快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其次,盘活企业土地存量建市场,既增加企业的效益,又解决了马路市场业户的经营场所问题。利用空闲场地,建设了能容纳业户约3000户的综合市场。再次,为了解决瓜果旺季销售点散、乱、脏的状况,在两区部分街区及时设置临时交易点24个,予以规范。
三、实施亲民宣传,不断优化文明执法的内外环境
为了开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我们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电视台刊登、播放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给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开辟专栏,营造舆论声势。二是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对违法行为人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进行人性化管理。三是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组成方队,在城区进行形象宣传;在两区建成区和各县县城的主要街道和路口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在人群聚集场所散发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广场、十字路口悬挂过街横幅,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四是在市政府组织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违法建筑、“城市管理年”、“城市管理巩固年”和“城市管理提高年”活动中,组织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联合宣传,声势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形成了合力,营造了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各个层次的宣传,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法规意识、文明意识、共建意识明显增强。
四、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推进和谐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能力的必然要求。一是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了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们先后出台了《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督促检查工作细则》、《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扣押物品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十多个规范性文件,对执法人员的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文书送达等执法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还根据执法工作中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行政处罚部分适用规定》,统一了执法尺度。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依法制定了22种行政执法文书。这些规定严格了各项执法程序,有效保证了执法程序的公正性,从而切实做到了“五个规范”,即: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执法行为。二是强化法制监督。我们通过建章立制、案件审核、投诉处理、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保障措施,健全和完善案件审批制度。根据处罚种类的轻重和罚款金额的大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层级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处罚依据以及办案程序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对,杜绝行政处罚随意性,防止自由裁量把握得过宽或过严的失衡现象。三是健全和完善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几年来,我们共审查两分局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524件,纠正各类问题70余处。四是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制。根据不同岗位责任,我们细化了考核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着重从队伍内部管理、执法理论学习、行政执法工作等三个方面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若干内容分成百分制量化考核。通过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制度,从而有力地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了和谐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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