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内部联动制度》提升工作效能
中城网2008-06-04 10:29:10
德州市城管执法局下属新湖风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等11个单位,承担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景区管理、城市防汛、市场管理等七大管理任务。为全面履行管理执法职责,制定并实施《内部联动制度》,即在局属各单位间,为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了一套工作机制,以有效弥补履行职责缺位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
局机关执法监督科、局属各单位均明确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内部联动的有关事宜,畅通了办理渠道,形成了发现单位、监督科室、责任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机制。
二是程序设置科学。
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其他单位存在管理疏漏时,填写《城管执法内部联动通知书》,报本单位责任人,由其报局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责任人根据反应问题的性质、重要程度,报分管领导或直接通知相关单位办理;责任单位办结后立即报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现场核实后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发现单位,并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三是联动效果明显。
4月初至今,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通过内部联动发现问题35件,已办理25件,待办10件,其中领导批示办理8件。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机制基本建立。内部联动制度架起了内部沟通的平台,使城市管理体制更加顺畅。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