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德市:户外广告整改中发的“利益”思考
中城网2008-07-07 17:18:29
新安江城区户外广告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多种多样的问题,归结起来,一切问题与矛盾都是由“利益”两个字引发的,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一、“小利益”与“大利益”。拆除城区户外破旧广告牌工作一直以来得到了绝大多数市民与商家的理解与配合,但是也有少部分商家认为,此举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触动了他们的经济利益。其实广告牌对于店家来说,是一种展示形象招揽生意的手段,但有的店家为了节省成本,即使破旧了也不愿意更新,以至于有损自身和整个城市的形象市容市貌,甚至有悖于创国卫进程。当“小利益”遇到“大利益”时,少数店家只顾眼前,并没有从大局来思索问题。
实际上店家利益与创国卫整治要求两者之间不仅不存在冲突,反而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保障了“大利益”的前提下,各个店家的“小利益”才可能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还有少部分商家,在面对我们拆除广告要求的时候会盯着别家的户外广告,认为人家不拆,我也不拆,不然不公平。这部分商家对“公平”一词的理解显然有些极端。在我们户外广告整改的过程中,是有统一要求与标准的,对于设置符合要求的,会酌情考虑保留或者暂缓拆除,并不是单纯的“一网打尽”。再则,整治工作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不可能“一口气吃成胖子”。单单的拆除并不是我们要的效果与目的,我们在整改广告的同时不仅要提高城市品位,更要提高商家的思想认识与审美品位。因此,在当前创国卫的大背景之下,当店家认为“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显得不公道的时候,是否应该少计较个人得失,多在自身寻找原因,着手改善,为共创共建品质之城而尽一份力。
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目前的创卫工作对商家户外广告无论是从形式上、材质上,还是在技术要求上、审美角度上,都提高了标准。部分不合乎标准的户外广告需要拆除或更新,为的是提高城区户外广告整体品位,从而提高城市品位,从长远看,是一件有利民生的好事,也能为商家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
改善一块小小的广告牌,或许只需要几百元,而背后隐含着的经济效益,是远远不只的,在利益面前,我们是否可以将眼光放得更长远?
(方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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