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亚蒙走访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城网2008-08-26 15:14:00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门
人民城市网2008年8月23日福建泉州消息 2008年8月21日至23日,人民城市网总编辑、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宜居城市(中国)研究中心主任罗亚蒙走访了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泉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柯仲秋(副厅级)等陪同考察。
考察期间,罗亚蒙和泉州市城管执法局的同志们进行了座谈。常务副局长黄建奇代表泉州市城管执法局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考察期间,罗亚蒙还走访了泉州市辖下的石狮市行政执法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柯仲秋(右,副厅级)陪同罗亚蒙考察泉州
罗亚蒙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座谈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黄建奇(正处级)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远眺泉州城
泉州开元寺塔
泉州老君岩
泉州闽台缘博物馆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柯仲秋(中,副厅级)陪同罗亚蒙参观闽台缘博物馆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
走访泉州石狮市行政执法局
泉州石狮市行政执法局办公楼
泉州石狮市行政执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泉州石狮市行政执法局办公楼110联动值班室
泉州石狮市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栏
罗亚蒙(右)在石狮考察
石狮服装城
石狮服装城展览艺术中心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情况
一、泉州的基本市情
泉州市现辖晋江、石狮、南安3个市,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清蒙5个区,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5个县,土地总面积11015平方公里,人口728万(不含金门)。中心城区面积835.6平方公里,人口100万。泉州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山。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4/5,人均耕地只有三分多。二是海。与台湾隔海相望,与金门最近距离只有5.6海里;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427公里,大小岛屿207个。拥有4个港区、16个作业区,200万吨级以上码头34座、54个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个。三是亚。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是全国乌龙茶、龙眼、芦柑三大生产基地。四是文。泉州于唐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正式建制,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唐朝时为世界四大口岸之一,宋元时期与埃及亚历山大港齐名,被称为“东方第一大港”,明朝郑和第五次下西洋曾从泉州出海。东西方多元文化在这里互动融合,被誉为“世界宗教博物馆”。现拥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84处,其中国家级14处、省级40处。历史上曾涌现许多杰出英才,如李贽、郑成功、俞大猷、施琅、李光地、曾公亮等。五是侨。分布世界各地泉州籍华侨、华人600多万人,旅居香港同胞70万人,旅居澳门同胞6万人(三者合占全省60%以上),台湾汉族同胞中44.8%约900万人祖籍泉州,为此有海内外2300万泉州人之称。六是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赋予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后把泉州列为闽南厦泉漳沿海经济开放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和全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城市。
泉州是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之一。立体交通网络形成。全市公路里程1万多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密度为95公里。公路客、货运量均为全省第二、周转量均为第一。铁路线路全省最长(244公里)。泉州晋江机场开通11条航线,吞吐量位居全国第43位。港口吞吐能力位居全国沿海大型港口第十六位、全省第二位。电力建设迅猛。全年全社会用电量突破118亿千瓦·时,占全省1/4强。邮电通信超前。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三个城乡电话用户超百万户的地级市,城乡电话用户已超过220万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形成一个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沿海次中心城市为骨干,沿公路、铁路、高速公路连结重点城镇的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城市群。城镇化水平达49%。市政设施日臻完善。中心市区供水能力27万吨,排洪排涝系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投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人均公共绿地8.85%平方米。全市2008年占99.85%的行政村实现通村公路硬化,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1.9平方米。古城保护成效显著。中山路保护与整治项目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遗产保护优秀奖,市区排洪排涝工程获建设部首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先后荣获国际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三连冠)、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等称号。和谐建设成效凸显。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实现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二连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三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泉州地处海防前线,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较快发展。整体经济发展有速度、有后劲。“十五”期间,年生产总值均居全省首位。全市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931.6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276亿元,年均增长17.7%;财政总收入从2000年的57.4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25.06亿元,年均增长22.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00年的6.2%提高到9.9%,农村人均每年纯收入6600元。县域经济有特色、有活力。所有县(市、区)均位列全省经济实力十强或发展十佳;晋江、石狮、惠安、南安跻身全国“最发达100县(市)”,数量占全省一半;曾先后是全国和省定贫困县的安溪也以第99位首次和上述4县(市)闯进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行列。小康建设有思路、有成效。1996年全市提前4年基本实现小康后,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建设“宽裕型小康”的构想。经过11年的努力,今年已有9个县(市、区)、125个乡镇(街道)、2100个村(居委会)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泉州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工作也不断创新发展。在泉州,1980年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市管理纠察队,1995年成立市建设监察大队,1998年成立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2005年,泉州在原市城监支队和市城管办的基础上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泉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部门,并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呈报省政府。2006年11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以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洛秀组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7年2月,市行政执法局正式揭牌成立。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执法局和开发区执法分局也相继完成揭牌工作。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和《关于在泉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市执法局与各区执法局隶属业务指导关系,市、区行政执法局都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全部职能,主要职能范围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市区自来水水源保护区污染和小餐饮、流动摊点的油烟以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流动无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卫生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流动饮食摊点食品卫生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举办商业性促销演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6〕507号批复精神,市、区行政执法局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属于市、区政府成员单位,人数按城市人口万分之三配备行政和执法专项编制312人。现阶段,市、区行政执法局共有行政和执法专项编制人员234人,协管员800人。市执法局设立党组、纪检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室,机关、督查大队、直属大队、开发区执法分局4个党支部以及机关工会、妇委会组织,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加挂市城管办)、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7个科室和督查大队、直属大队以及开发区执法分局3个直属执法机构。
除晋江市2004年经中央编办批准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外,泉州其他县(市)尚未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但已进行了城市管理机构改革,相应成立了行政执法机构。
三、执法局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区执法局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廉洁高效”为建队思路,以准军事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工作标准,以制止拆除市区违法建设为执法重点,坚持队伍建设与执法建设两手抓、同促进,积极为城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平台,加强执法行为规范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依法管理城市、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我市注重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多做工作,在提高用法律手段管理城市和解决矛盾、解决问题上多想办法,致力“五个依法”,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机关。
一是致力依法调查。注重执法程序规范,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程序》等8项执法制度,对案件立案、调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送达、案件终结等必要步骤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执法相对人权益保护,严格执法告知,坚持执法公示,实行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机关和被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执法工作纪律5公开。对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坚持依法展开调查,做到事实经过未说清不放过,基本案情未查清不放过,违法证据未摆清不放过,案件性质未搞清不放过。
二是致力依法审理。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建立案件评议制度,成立由局长、副局长、相关科室、直属大队、督查大队、开发区分局负责人等组成的案件分析评议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评议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案件评议处理,重大复杂案件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年多来,共举行案件分析评议会51次,评议各类重大复杂案件426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市局领导、各区局、直属大队、督查大队、直属分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疑难案件,及时处理解决。
三是致力依法处罚。建立案件调查、案件审理、行政处罚相分离工作制度,设立服务窗口大厅,统一行政处罚。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依法梳理32部法律、法规、规章74条条文,明确行政处罚依据,针对不同违法事实、性质、主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梳理行政执法行为48项(其中行政处罚42大项100小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行政行为1项),细化分解处罚标准461 项,建立《行政处罚听证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12项配套制度。
四是致力依法履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岗位工作目标。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制定《执法案件质量考评办法》,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重点考评经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完整,行政执法程序和决定内容是否合法,以及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等情况。
五是致力依法运行。制定执法文书样式,统一执法文书,实行一案一卷、规范建档、数据库管理。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实行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和督促指导。
(二)以制止城市“两违”为重点,服务城市项目建设
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简称“两违”,下同)屡禁不止,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轻者加重城建成本、拖延城建步伐,重者阻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我市高度重视“两违”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五个强化”,坚决遏制“两违”行为,为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加快推进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制止现行。坚持以制止现行“两违”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突出“四个加强四个快”制止现行,即: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日巡查路段登记制度,坚持巡一段、查一段、报一段、清一段,做到快速发现,扭转力量跟着举报跑,工作围着批件转的不利局面;加强调查处理,两违一经发现,快速组织力量查处,快速开展调查取证,进入查处程序,落实查处措施,研究处理意见,做到快速反应;加强跟踪管理,坚持回访、跟踪、劝阻,每日填写跟踪管理卡,及时下达停建通知书,做到快速制止;加强拆除工作,对顶风抢建、屡禁不止、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建筑坚持从严从速、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做到快速拆违。
二是强化区域管理。建立以区为主、市区结合的执法体系,以执法中队为单位,划分管理区域,实行定人、定片、定责,包点到社区(村)、户,落实两违监管责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突出“四个原则”做好区域管理,即: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由基层负责日常管理、直属机关协助;坚持“属地管理、多方配合”的原则,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重点区域、重点管理”的原则,瞄准我市城市项目建设,实行管理重心倾斜,事先介入建立“两违”档案,全力配合拆迁安置工作;坚持“重点对象、重点拆除”的原则,选准一户多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重点进行拆除,维护公平正义,使行为更合理,成效更突出。
三是强化督查通报。市政府成立以市行政执法局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市纪委、监察局、规划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城监支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两违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勘等办法,对鲤城、丰泽两区“制违”工作、信访件查处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市行政执法局成立“两违”信息组,每日收集鲤城和丰泽两区两违情况,一日一通报,要求基层大队及时进行查处。机关督查大队对值班室受理的投诉案件进行立案跟踪管理,不定期组织进行“回访”,每月进行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及时拆违。拆违“及时”,有利于减少群众损失,有利于减弱执法阻力,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一方面,市、区执法局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及时督促当事人清理施工现场及建筑材料,注重制止“两违”苗头。另一方面,市执法局实行局领导和各大队、科室分别联系挂钩各区工作制度,组建一支为数1000多人的专业队伍,对顶风违建行为,坚决、及时、有效组织拆除。2年多来,中心市区共组织实施700多场有震慑力的集中统一拆除行动,拆除“两违”建设7413宗,面积899149平方米。
五是强化长效管理。认真总结近年来制止违法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制违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巡查监管、联系协作、制违拆违、宣传报道、责任追究6个方面做出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分片挂钩制违责任制,每周对挂钩辖区组织3次以上巡查。建立拆违行动事前报告制度,每次拆违行动前设定工作预案。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规定》,指定人事教育科、机关纪委定期量化考核、每月讲评、每季汇总,推动了制违工作的长效开展。2006至2007年,我市制违工作经验被省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三)以市容市貌整治为抓手,不断改善城市环境
我市注重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致力于一段一段治理,一片一片巩固,一项一项突破,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创新上求实效,促进城市市容环境优化,提升城市品位。
一是创新方式,深化招牌广告专项治理。市区广告招牌设置维系城市容貌观瞻,是城市的形象工程。2年多来,我们结合推进二类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创建工作和市区夜景工程建设,对招牌广告规范设置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实行市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家对招牌广告联合审批,局办证服务大厅建档备案,机关直属大队指定专管中队每天跟踪监管。实行逐段逐片清理,主动介入中心市区各主要街道立面景观整治,依法调查拆除各类违规、破旧的广告招牌、路牌、广告布条,集中开展骑楼通道柱子“穿衣”专项整治活动。实行抄、刷、查、曝、呼、停等措施,组织开展对城市乱张贴(俗称“牛皮癣”,下同)专项整治活动,协同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加强巡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实行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市场运作,各区购置高压清洗机,定期组织清洗城市“牛皮癣”。
二是创新机制,深化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发挥市城管办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协调、指导、督促和推进全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鲤城、丰泽区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考评监督机制,分为城建组、卫生组和市场组分别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环卫设施进行百分制评分,采用中心城区、次中心排名和全区排名进行排名次。洛江区采取集中考评制和通报形式进行考评,制定考评标准,采取月考评制度,区市容考评团每月进行1次现场实地考评。
三是创新思路,深化市容市貌专项治理。注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堵疏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中心市区22条主干道全部完成“门前三包”签订工作。注重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深入调查、分解市容环境整治的97项推进措施,明确71个整治重点、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联合各街道(镇)、社区(村)组织311场次专项统一行动,集中查处占道经营等行为。注重打造城市管理亮点,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管理示范街、达标街创建活动,中心市区建成22条市容市貌管理示范街和达达街。注重解决民生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疏堵结合”管理措施,制定《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摊点设置方案》,中心市区设置21处、面积10900平方米、1180个摊位的便民经营摊位。
四是创新平台,深化滴、洒、漏专项治理。加强工地施工文明规范,制定《泉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对车辆从事建材运输作出规定。实行中心市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状,督促在建筑工地加强出入口管理,增设、补设洗车台、沉淀池和排水沟等清洗保洁设备,落实土方、运载车辆封闭式运输,及时检查通报不文明施工行为,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滴、洒、漏”现象的发生。加强土方车“滴洒漏”专项整治,开展整治月、整治周活动,110联动值班分队每天晚上出动巡查,每周开展1至2次的夜间整治行动。
(四)以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促进工作协调运作
市、区执法局与规划、市政、环保、卫生、文化、工商六个部门联合行文,明确职能权限,部门之间建立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相互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城管办),挂靠在市行政执法局。由市城管办牵头,每月定期或视实际需要召开市、区行政执法局、市编办、体改办、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房管局、文化局、文物局、宗教局、卫生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监察局、法制办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协调解决执法中的有关问题。
二是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房管局、文化局、文物局、宗教局、卫生局、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在办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审批手续时,抄送我局备案。
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各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我局处罚范围内的,应及时移送我局处理,由我局处理后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相关部门处罚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备案。
四是建立部门联系制度。我局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责令违法行为人补办手续的,或者发现行政违法行为造成损害须作赔偿的,在查处的同时通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在查处工地施工噪声等行政违法案件需要作技术鉴定,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由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五)以积极有效作为为主线,推进队伍自身建设
我们坚持立足于建设“大城管”机构,坚决服务和服从于城市经济、城建、交通、卫生等各个领域建设的工作全局,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型执法机关建设,积极为社会服务、为市民服务、为决策服务。
一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广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被诉待岗制,实行每月岗位绩效考核。建立“110”24小时联动值班体系,致力把值班室建成推进案件落实的“催化室”、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台”、反映城管机关政风行风的“信息站”。提出对一般的问题3天内、复杂的问题15天内处理解决的办案承诺,推行导办、帮办、督办、转办工作制度,建立“两个七”的办案步骤,即:值班工作“分类归档、上请下达、组织出警、现场制止、综合反馈、跟踪督办、倒查讲评”7道环节,“一线通”接访“整理分类、情况通报、分类处理、专项督查、案件评议、及时反馈、内部讲评”7个步骤。提出“四个凡是”,即凡是市领导批示督办案件,都明确督办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反馈时限,一一进行落实,一一进行反馈;凡是相关部门批转的、交办的案件,都明确责任单位,按其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反馈,未明确要求时限的,在1个月内办结反馈;凡是市区两违督查组、两违信息组通报的两违案件,辖区大队当天都组织人员进行查处,落实责任人员,重点跟踪监控;凡是在“一线通”与市民对话、接访举报案件都重点进行办理,及时向市局反馈,把办理情况在《东南早报》上刊登,给市民一个兑现。2年多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万多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从市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市直单位、其他城市管理部门领导、新闻记者、企业家以及服务对象等多个社会层面中,选聘认识、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同志15人,作为全市行政执法系统的行评代表和担任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执法队伍政风行风的检查监督。以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道德礼仪专项宣教活动、文明执法大讨论,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和谐管理、亲民服务理念。建立早会交接班工作制度,采用以会代训、以干促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查纠态度不够端正、作风不够扎实、落实不够到位、服务不够周到等问题。
三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的经常性,建立局党组成员专题授课,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正、副书记每月轮流授课的教育机制。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开展以案示警、典型分析、谈话帮助活动,及时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的渗透性,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渗透到城管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开展作风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正党风、带政风、促行风。重点抓好财务管理上的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重点抓好人事领域上的预防腐败工作,坚持集体研究重大开支和人事任免,建立纪检组、监察室、机关纪委人员全程参与人事考核和列席党组、行政会议的工作机制和干部提拔前后任免谈话制度。重点抓好执法活动上的预防腐败工作,坚决抵制办案“人情风”、“关系网”,从领导干部自身抓起,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对出现“说情”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责任,促进执法公正、公平,营造风正气顺的执法环境。
从泉州市中心市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年多来的实践看,主要取得了这么几个方面成效。
1.在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从体制上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市、区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规划、环保、文化、工商、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能进行了相对的“归并”,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二是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进一步推动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的适当分离,为改革行政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三是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合并原有城管、城监队伍,促进了机构设置的精简、效能、统一。同时,实行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管理模式,推动了执法重心下移。
2.在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面积累了工作经验。一是突出体现人性化的管理思维。大力提倡依法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推行“亲和式”、“服务式”的和谐执法,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工作 “疏”的途径,既保证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的落实,又尽量地顾及了群众的利益和困难。二是注重探索长效化的执法方式。市容管理方面,市、区实行了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的“五定”工作责任制。制止“两违”方面,形成了“组织领导、巡查监管、联系协作、制违拆违、宣传报道、责任奖惩”六项长效机制。案件办理方面,形成了“整理分类、情况通报、分类处理、专项督查、案件评议、及时反馈、内部讲评”七个步骤。三是不断构建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市、区执法局在加强内部协调的同时,与市政、规划、环保、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审批备案、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市区配合的行政执法机制。
3.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城市“两违”有效遏制。适应泉州城市发展的需要,市、区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城市“两违”专题整治工作,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城市环境明显好转。加强市容市貌、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劝导纠正占道经营、取缔流动摊点形成与街道、社区联动的管理局面。三是案件办理逐步规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办好各类案件。2年多来,市、区执法局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798件,现已清办1760件,办结率98%。市、区执法局“110”社会联动值班室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887起,处警率100%。每月参与“一线通”与市民对话接受投诉753起,办结率、反馈率均为100%。
4.在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服装标识初步统一。针对全国、全省未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服装进行统一的现象,市执法局加强协调各区、县、市,实行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编码管理,以便于工作开展和责任认定。二是人员素质得到提高。一方面,市、区执法局组建时严格进人关,除了公务人员以外,实行只出不进,新进人员普遍素质较高,提升了整体质量。另一方面,适应新职能、新任务的要求,市执法局坚持定期开展具备一定规模的业务培训,推动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三是队伍形象逐渐好转。提出正规化建设,准军事化管理思路,大力推进队伍勤政廉政建设,较好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了执法队伍在社会中的地位和群众心目中的形象。2年多来,市执法局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和泉州市“文明单位”、“综治合格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单位”、“计生工作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先进单位”、“中心市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基层先进党组织”、“110社会联动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四、两点建议
1.关于执法体制问题。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国家、省级目前没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市、县执法部门缺乏行业管理和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日常工作多靠自行组织实施、难以协调开展,与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存在明显差异。由此产生各地执法部门的名称、机构、编制以及服装、执法装备五花八门,无法协调统一,队伍建设自然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应当建议成立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配套制度,统一名称、统一编制、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车辆,促使城管执法机关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关于执法保障问题。暴力抗法困扰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成为社会一个敏感话题,对执法部门形象损害极大。当前,全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全面推开,有立法权的机关应当抓紧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立法,明确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者明确公安应当派驻执法部门协助工作,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执法人员外出执行执法办案、重要活动整治保障以及许多突发性任务,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工作量大,身心压力大,应当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执勤标准作出规定,纳入工资统一发放范围,提高城管人员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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