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坚持文明执法打造和谐城管
中城网2008-10-13 10:28:59
当前,晋城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活动中去,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城管作为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理所当然地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的排头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组建以来,一直坚持文明执法理念,把“和谐城管”作为奋斗目标。今年更是提出要实现“文明执法、和谐城管”,力争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
一、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党的十七大着重强调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
1.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城管执法人员必须适应法制社会不断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礼貌纠违,热情服务,才能有所作为。面对纷乱繁杂的各类社会矛盾,城管执法部门只有坚持文明执法,才能促进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平等交流和沟通,才能赢得执法相对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而缓解对抗情绪,有效防范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2.坚持文明执法,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城管执法部门既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又是通过执法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城管执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执法成效的标准,才能使城管工作得民心、顺民意,这也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灵魂和生命线。因此,城管执法部门必须坚持文明执法,正确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实现城管执法与和谐社会统一的保障
我们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对象和执法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这就对我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高效、廉明、公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执法人员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深刻把握和领会“执法为民”的精神内涵,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做到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
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学法、懂法、知法是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建立和完善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制度,让每位队员都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并结合执法实践,深刻理解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把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处罚幅度,切实解决好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执法的问题。
最后,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也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注重教育执法人员增强文明执法的意识,对管理相对人要热情主动,行为礼貌得体,在日常城市管理的执法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由于管理对象的不理解而谩骂、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这时就要求我们尊重管理对象,以道理说服人,以真情感动人,以法律教育人,使管理相对人心悦诚服。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1.大力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外部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必要条件之一,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从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今年市行政执法局建立了城管执法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重大决策和相关工作,推行“阳光执法”,努力争取新闻传媒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制度的落实离不开监督,要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使文明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不文明的执法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的执法质量。市行政执法局聘请了25名行风监督员,并积极为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自觉接受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使我们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强化。
在以后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文明执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树立依法行政、以人文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探索长效管理模式,推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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