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机制 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中城网2008-12-09 10:08:22
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泰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城市管理,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泰安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五年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在工作中探索,在创新中提高”的工作理念,不断在城市管理机制、管理思路、执法手段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山东省城管执法局长协作会议和淮海经济区城管执法协作会议上,对泰安市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水平方面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管理体制变则通。
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高度统一,在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转方面有其优势,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与区、办事处在衔接配合上,有时出现脱节现象。因此,及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原城管执法体制进行了调整。设立了泰山区、岱岳区两个执法分局,城区办事处设立城管执法所,将执法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城管执法体制。按照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及相应责任制的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市、区、街道、社区分层管理,突出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的服务功能,建立层次分明、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城管执法网络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重点镇中心镇延伸。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诸多政府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城市管理坚决制止违法建设的意见》、《泰安市城市市区及泰山风景名胜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查处一般性违法案件的联络员制度、查处较大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会议制度。通过明确权责,建立起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规范有序、工作快捷高效的城市管理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执法理念新则活。
城管行政执法的新事物及动态性特点,决定了必须努力强化城管执法意识,健全城管执法功能,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创新城管执法方式,完善城管执法机制。按照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思路,全面推行人性化执法。要求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尊重相对人的人格,维护其权利,体恤其需要,顾及其感受,促使其自觉参与城市管理,配合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执法理念上,彻底摒弃“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错误观念,认真研究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实现由“我为城市管人民”向“我为人民管城市”的转变。在执法实践上,努力做到“无情执法,有情操作”,既严格执法干成事,又文明执法不惹事。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既使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又增进与群众的交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保障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手段严则效。
推行全员竞争上岗,选拔出一批懂业务、会管理、作风正的同志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提高了工作水平,提升了执法素质。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出台了《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考核奖惩办法》,在道路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通过“定人员、定岗位、定区域、定职责”,将执法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路段,落实到每一名执法队员,对队员在队伍建设、执法成效和宣传信息三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个人收入、年终考核、单位评先挂钩。既明确职权,又分清责任,形成权责一致、责任到人、奖优罚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执法队员的积极性,在全局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由“要我管”向“我要管”,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的转变。五年来,查处各类违法建设4591处294万平方米,依法拆除1086处20、5万平方米,2004年收缴罚款近40万元,2005年收缴104万元,2006年收缴罚款270万元,2007年收缴罚款697万元,2008年上半年已收缴罚款451万元,管理力度逐年加大,管理成效明显提高。积极探索与业户、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共建的路子,最大限度地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在探索出“少年城管学校”、档案式管理以及争创“文明经营户”等一系列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建设。近日与团市委联合泰安11所大中专院校,招募了1000余名“城管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形式维护城市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整洁,通过城管志愿者活动,让大学生们体验城管、感受城管,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和谐家园贡献了力量。(山东省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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