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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落实建设和谐城管的任务 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中城网2009-01-10 14:01:31

 

    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国家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重要职责。应结合实际,从落实建设和谐城管的任务出发,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高水平执法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明确工作主题,树立和谐执法思想

    建设和谐城管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执法思想,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重点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主题。因此,在城管执法工作实践中,要把这一思想贯穿于各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始终,以和谐的执法思想促进城管执法部门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打造高素质队伍,增强和谐执法能力

    城管执法部门在建设和谐城管。首先要有一支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城管执法队伍作保障。因此,打造高素质的城管执法部门队伍,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是城管执法部门建设和谐城管应着力加强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各项有力措施,推进队伍专业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城管执法部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创新发展,建设和谐城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转变执法观念,培养和谐执法作风

    执法作风反映执法水平,反映执法能力,只有转变执法观念,培养起和谐的执法作风,才能增强和谐执法能力,促进和谐城管建设。近几年来,城管执法部门十分重视执法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以各种形式的人性化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查找和改正了自身在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培养了和谐城管的执法作风,树立了城管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四、依法履行职能,确立和谐执法方式

    在建设和谐城管的主题下,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以合适的强制手段制止违法行为,更要注重提倡人性化执法,真正抚平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始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从严打击与从宽处理相统一;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办案质量相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和谐执法方式,依法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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