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平昌县县级城镇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中城网2009-02-22 12:19:27
县级城镇处于承上启下的关联地位,上联着大中城市,下联着广大的农村及乡镇,是一个把农民转变为市民的培训基地。在城镇化激进发展的今天,充分发挥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拉动,已成为城市政府的当务之急。
一、目前我县城镇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巴中市平昌的城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广大市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的环境保障。但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一个不被人说好的尴尬境地。城管作为一个新生职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角色的尴尬。一方面其相当一部分作为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大多依据地方土政策,城管的许多作为被视为乱作为,这是目前城管最大的硬伤;另一方面,城管又常被市民视为不作为,因为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各类摊点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监管不到位导致公众抱怨。更何况,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被视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城管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冲突经常发生。
目前所涉及的冲突主要集中于摊点占道经营、游商游贩、违章搭建、经营扰民四大问题上,这四大问题往往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对立观点。如城市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经营业主认为城市的公共设施就应该方便市民,占道经营无伤大雅,一些市民也出于对摊点业主的同情,往往也对城管执法颇有偏执。但与此同时,又有相当数量的市民对摊点占道影响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经营性扰民等又表现出极大不满,经常投诉城管部门不作为,让城管左右为难。因此,城管部门常遭社会各种舆论恶意的、片面的及至偏执的抨击。其实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多人看不到,有很多人没机会看到,有很多人闭上眼睛不愿看到,更有很多人撇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倚老卖老,以弱恃强,抓、咬执法人员的痛心场面。对城管问题产生的“偏见”,认识不到无序经营带来的不良后果。其他如违章搭建、经营性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更应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不能一味地去助长,形成“法不治众”的错误观念。
二、对策及建议
1、规范城市管理,依托法律支撑。
依法行政,就是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生命主线,它要求管理主体依法管理城市的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制约束。只有走法制化的道路,城市管理才能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强化城市管理,必须尽快制定城镇管理办法,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美化发展环境,增加财力投入。
城市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才是核心。城市政府应当把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旧观念。务求实效地把“三分建、七分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充分发挥出城市管理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3、明确权责体系,树好城市形象。
城市是一个地方发展的名片,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彰显,城市政府应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在强调相关职能部门真放权、真委托的同时,探索综合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大城管网络格局,行政审批与执法查处权分离,部门单独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健全宏观城市管理机制,明确目标管理任务,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行业管理特长,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彰显依法行政水平,培育自觉关心城市、爱护城市、管理城市的良好风尚。
4、培育市民素养,推动文明新风。
城市管理的效果最终取决于市民素质的提高,要坚持依法治城与以德治城相结合,把市民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治本工程来抓。一是城市管理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在城镇居民中普遍开展“两德”(公民道德、社会公德)教育,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掀起“五五”普法学习热潮,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履行城市管理义务格局。三是通过公共舆论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义务劳动,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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