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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高唐县执法局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中城网2009-03-19 15:44:15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并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社会监督,防止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上的不正之风。聊城市高唐县执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根据高唐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高编[2009]1号)精神,将编制与在编人员一一对应,把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加强管理。实行编制实名制的范围是局机关及两个所属事业单位(执  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

    按照编制员额,将在职工作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情况逐一审核,把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

    结合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按照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对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同时将《人员花名册》、《编制实名制公示表》及电子版上报县编办审核。将审核后的单位机构编制和在职人员编制实名制名单在局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该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局实行编制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政工科,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高唐执法局 范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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