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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化城管执法作为

中城网2009-04-03 10:27:29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城管执法工作要落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必须以民生为大。为此,必须以规范化执法为目标,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促规范化执法。

    要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一步严密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程序性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城管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意降格处理或顶格处理,切实消除城管执法工作上的漏洞。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促规范化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要采用在执法中体现为民、在管理中体现利民、在服务中体现便民的执法方式,重点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入手,探索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免费服务,推行“零距离”服务、“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软实力”。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促规范化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要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做到既管理有序、又透明高效。要严格落实城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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