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高唐县执法局出台新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中城网2009-04-16 10:10:07
近日,聊城市高唐县执法局对原有的队伍管理模式作了重要改革――对各执法大队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民主评议中层干部,这对于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完善考核体系,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列入《执法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的执法大队共有9个,具体为: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开发区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广告宣传监察大队、公建监察执法大队、早中晚值班大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业务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三部分,实行千分制。民主评议300分;业务目标500分;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00分。另外,凡引进5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投产后,给所在大队加100分;凡在县里组织的中层执法干部评议中取得前10名的,给所在大队加100分。凡在县里组织的中层执法干部评议中后3名的,给所在大队扣100分;对年度内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所提问题解决不彻底、代表和委员不满意或超过办理时限的大队,每出现一次扣50分;不作为或乱作为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给所在大队扣50分。年终考核根据考核总分排出名次,对第一、二、三名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部分中层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列入民主评议范围的中层干部,划分为四个类别。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各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各执法大队中队长。民主评议工作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工科组织实施。评议由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参加,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各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中队长四个类别分类评议,分别单独排名。民主评议每年组织两次,半年和年终各一次。半年评议只排名不奖惩。对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两个类别中的第1名,副大队长类别中的前2名,中队长类别中的前3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连续两年在本类别中获得上述名次的,在干部提拔重用时优先考虑。对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两个类别中列后1名,副大队长类别中列后2名,中队长类别中列后3名的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在本类别中获得上述名次的,给予降职使用。(范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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