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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用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

中城网2009-04-16 10:15:42

 

用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

    2009年4月9日-10日,湘潭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局)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市环卫处进行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绪军在会上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城市管理新发展》的专题辅导,提出要用科学发展观创新我市的城市管理。

城管现状迫切需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张绪军局长说,纵观全国,城市管理工作基本上都面临着“队伍名声欠佳、法规支撑不足、工作机制不顺、管理办法不多、条件装备落后、信息沟通不够”等共性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在城管队伍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显得尤为迫切。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城市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问题也很严重,归纳有五:一是城管氛围与和谐城管要求不相协调;二是队伍素质与科学城管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执行能力与高效城管要求不相匹配;四是机制方法与长效城管要求差距甚远;五是城市环境与现代城管要求差距较大。具体表现为七大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得不到周全和尊重,软规划、欠建设、轻管理,导致城市管理先天不足,后天难补。

    二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造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影响和制约了新型城市化进程。

    三是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没有真正形成“大城管”格局,“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各尽其责”,没有得到落实。

    四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如市容与繁荣、面子与肚子、文明与稳定常常成为矛盾对立;管理和执法形不成整体合力;城管法律严重滞后等。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机制不活,使得重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档次低、品位低、土地利用效率低等。

    六是“数字城市”尚未起步。我市目前由于财力不及,离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城管相距甚远,还需要组织专门机构研究推行“数字城市”建设。

    七是“门前三包”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门前三包”是过去我市保持城市市容环境的“法宝”,但目前该工作方式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用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管理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文化入手,意识先行,制度管事,做优执行”,营造了以“为民服务、和谐城管”为核心理念精神的城管文化体系,将 “以人为本”作为城管工作的核心,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用“三个有利于”标准来检验和指导城市管理工作。

以人为本―― 从“管民”到“为民”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体现到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上,就是要着力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要克服实际工作的重堵轻疏、治表不治本的问题,要以人为本在管理上实现从“管民”到“为民”的转变,要主动发挥城市管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在优化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上下功夫,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全面协调发展――理顺城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城市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要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理顺城市内部运转秩序,增进城市市民和谐相处,最大程度实现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城市管理的方法、手段等也都要与城市发展阶段相协调。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让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营造宜居生态环境

    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既要考虑当前的发展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就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而言,就是要营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构建“资源节约、永续利用,环境友好、不断改善”的城市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解决仅从眼前利益出发、不考虑长远发展之计的问题,要能适应城市飞速发展的需要,使得城市管理工作能够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三个有利于――-检验城管工作成效

    一是是否有利于促进人民心情的舒畅。

    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目的是为大家提供适宜居住、生活和创业发展的环境,更是要让市民以生活在湘潭而自豪和满足。如我们的“为民服务、和谐城管”的工作理念,开门办城管的工作思路,“晓之以礼、晓之以理、晓之以利、晓之以厉”四晓文明执法艺术,红黄黑三榜制度等,就有利于营造文明共建的和谐城管氛围,促进人民心情舒畅、全民参与,就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二是是否有利于城管事业的发展。

    城市环境的改善离不开一支“热心公益、敢于负责、能征善战、乐于奉献”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有利于城管事业的发展,能够抓住城管发展的机遇,树立城管形象,体现城市文明执法、执法文明。如我们倡导的“全民参与,疏堵结合,教惩并举,和谐共享”的工作方针,执行的“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机制”,“用人重品性,用人择其长,用人在得心,用人不宜刻”四用人原则,“宣传员、服务员、执法员、信息员”四员素质要求等,就有利于城管事业的长久、健康、持续发展,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三是是否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改善。

    城管队伍对城市环境负责,不管是环境建设,还是环境秩序和城市运行的进步和发展,都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要有利于切实改善环境,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如我们的“工作恒抓不放、制度恒求完善、宣传恒温不减”三恒管理模式,“教育于未然、发现于起端、处罚于初始、问责于岗位” 四于机制,“实名岗责、实地督察、实效城调;完成任务率、立案率、结案率、处罚到位率;与经济和政治待遇挂钩”三实四率二挂钩办法等,就有利于城管工作效率的提升,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就都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记者:王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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