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中城网2009-07-20 10:12:39
2009年6月29日,湘潭市政府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媒体见面会在湘潭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2009年7月20日起,湘潭市将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韶山路、双拥路、建设路等15条城市道路沿线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统一和规范。到8月31日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完成。
此次整治的内容有三项:一是规范、整治不符合城市容貌的门店招牌,按一店一牌、一楼一名、一街一景的原则进行,统一材质,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底色,拆旧建新也要实行统一制作;二是整治、规范户外广告,拆除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拆除审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规定的户外广告;拆除已过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整顿有安全隐患和残损破旧、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但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规定的户外广告;整顿残旧、破损等影响市容的灯饰广告、交通设施广告等;三是对临街建筑物屋面、外立面“穿衣戴帽”、“洗脸打粉”,进行修饰美化。
湘潭市市容景观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表示,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实行自拆的违法广告市政府将给予20元每平方米的现金奖励;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自拆广告位,在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继续交由原设置单位(即自拆人)经营管理;市政府将规划部分临时广告位,优先安排积极配合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并自拆的广告公司经营使用。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自拆违法违章户外广告的,整治组将坚决依法强制拆除或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并由业主承担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广告的全部费用;妨碍执行强拆任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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