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德市:城管执法局规范沿街店铺装修 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中城网2009-08-06 09:55:33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确保装修工程规范施工、安全有序。日前,建德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建设局共同制定了《城区沿街店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该规定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沿街店铺装修行为进行了规范:
一、城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店铺装饰装修的,都必须到建德市城管执法局受理中心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和签订协议,并由城管新安江中队现场勘查后,按规定标准交纳垃圾清运处置费,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因施工实际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还应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
二、城区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店铺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委托环卫所统一清运。未经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城市装修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活动。
三、沿街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化(大致控制在每袋三十五公斤,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垃圾须堆放在沿街进门一侧,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堆放,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沿街单位和个人在店铺装修时不得占道施工、占道堆物,确须占用的应按临时占道许可标准要求设置规范护栏。主要道路占道施工的,应回避交通高峰期,并保证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保持场地整洁有序。
五、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等有损城市道路的行为。(方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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