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饶市:城管局实行效能建设责任制
中城网2009-08-12 14:37:22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城管工作效能,按照工作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执法程序化、收费标准化、办事公开化、服务优质化“六化”目标要求,2009年7月中旬,上饶市城管局在全局系统推行效能建设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科室)及其责任人签订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层阶负责格局,把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深入。
上饶市城管局要求各责任单位(科室)及其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一是牢记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和管理就是服务、“人人是环境”的理念,服务服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遵守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规范日常工作运行,完善承诺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二是自觉贯彻落实有关效能建设的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解决好影响效能建设、损害发展环境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机关科室和执法单位必须改进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升行政管理服务能力;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能,简化办事流程,缩减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为取得实效,上饶市城管局建立明查暗访和通报制度,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对机关、局属单位工作秩序、人员形象、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不履行效能建设责任状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年终时,该局效能办对各责任单位(科室)及其责任人执行效能建设情况集中组织检查考评,对效能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办事拖拉、执法不公、“中梗阻”、“吃拿卡要报”、行政不作为、服务意识差、缺乏诚信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科室)及其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黄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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