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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以三个创新机制实现城管执法工作新突破

中城网2009-08-21 16:20:27

 

    为维持城市管理正常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漳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三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城市管理工作方式,率先创新三个管理机制,以实现城管执法工作更规范,更标准、更快捷,提升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水平,进一步为龙文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村级协管联动机制。

    大队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管理中协调问题、化解矛盾的作用,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与、主动管理、主动作为,化解群众与城管之间的矛盾,优化执法环境,解决依法行政与群众利益之间的冲突。通过村级自治,改变城管以往唱独角戏的局面,在龙文区形成村村主动参与管理的良好风气,实现和谐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和谐城管事业的发展,为服务新区建设添砖加瓦。

    二是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

    按照队伍目标责任管理标准,大队对辖区内的整体工作进行了量化和细化,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定标准”的四定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片区规划监察管理责任考评办法。不断增强队员的自主意识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大队强化执法纠察和业务督察职能,提高执法效率,最终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三是加大内外监督管理机制。

    在内部监督方面,通过把管理职责、执法范围和依据、执法程序、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内容列入公示范围,从办案审批、流程,处罚权限,处罚对象,罚款催缴情况等方面实行阳光式的作业;在监督办案法制审查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强化队员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遵守《城管执法队员职责》,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和行风建设“八严禁”。对行政不作为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队员严肃查处。在外部监督方面,聘请村两委、镇、区干部、人大代表、新闻单位代表作为文明执法监督员,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行整改公开、责任到人,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满意的答复不放过。(陈静 陈锡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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