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搜索

滁州市:让规范成为城管执法最显著的外部特征

中城网2009-08-31 10:48:57

   

     城管执法是一项直接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崭新事业,也是一项涉及城市各方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城管执法活动具有鲜明的三个特点,一是城管执法管理模式特殊。城管执法活动往往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发生问题后,根据领导批示、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正常巡查发现来开展以纠偏为主要方式的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普遍采用。由于这一模式是后果导向型、应付式短效,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二是城管执法外向特征明显。当前,城管执法公众形象差,媒体负面报道多,城管执法的任何一点不规范的行为或瑕疵,都易于被社会扭曲、放大,不仅会削弱政府部门总体形象,也会给城管执法自身带来伤害。三是城管执法任重道远。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作为城市政府一个新型的社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机构履行社会公共权力,维护公共秩序,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公共利益,造福广大人民,城管执法将伴随着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全过程,任重而道远。

    城市管理活动涉及的城市各方利益,为社会各方关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不仅现实需要,而且要求迫切。我们要通过不懈的努力,让规范成为城管执法的最显著的外部特征。

    规范,是对于某一工程作业或者行为进行定性的信息规定。由于无法精确定量而形成标准,规范往往是约定俗成明文的规定。规范,可以与活动有关,也可以与产品有关,作为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它一般是有组织正式作出的规定。城管执法活动的规范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1、规范执法理念。

    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对某种事物的观点、看法和信念。城管执法要转变执法理念,将管理提前到问题产生之前,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制止类似问题产生的对策、措施。规范理念,一要明确城管执法“为了谁?”,城管为广大城市居民管理城市,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强全体市民福利;二要明确城管执法“依靠谁?”,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城市,城管执法活动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城市市民,城管为了人民,城管依靠人民,城管成果让人民共享。

    2、规范执法行为。

    行为,是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行为具有鲜明的目的和确定的目标。城管执法直面现场、直面基层、直面管理相对人,每时每刻都需要通过语言来进行良好的交流和沟通。一要规范语言行为。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交流工具。城管执法的宣传教育需要注重语言的内容、语气和时机,以便使城管语言真正成为执法队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互相交流的平台、扩大沟通的桥梁、增进理解的纽带。二要规范着装行为。城管执法的外向型工作特征,要求执法队员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特别是在向公众展示执法标识的日常执法活动中,注意打造“文明之师”。只要是履行城管执法职责的所有公务活动,城管队员一定要规范着装,便于统一标识,便于展示身份,更便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3、规范执法方式。

   方式,更多的体现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内涵。城管执法是代表政府为城市居民管理城市。规范执法方式,要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以人民满意为评判标准,完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以文明执法为纪律要求,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全社会的法制素质都在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大量的执法活动,都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无规定不得行,法有规定必须行,严格执法不放松”,既要防止行政权的“缺失”,保障政府对城市实施有效、全面的管理;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依照程序执法。城管执法是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产生的,本身尚属于“借法执法”,更应该严格程序执法,尤其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在按程序执法中注重“三要”:一要合法,彰显正义;二要合理,体现公平;三要合情,通达人性。要严格遵职责执法。城管执法职责现实庞杂,未来还会逐步扩展,因此,一定要按法定职责履行城管执法任务,常规工作中要做到不缺位,给社会留有行政“不作为”的口实;也不越位,犯行政“乱作为”的低级错误;一定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城市管理活动是日常工作,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过硬的队伍是关键因素。要抓好招录人员的“入口关”、教育培训的“素质关”、日常管理“制度关”、考评考核的“奖惩关”等关键环节,培养广大执法队员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章行为“看不惯”、“忍不住”、“放不下”的责任感;提振广大执法队员面对城管执法的困难“不敷衍”、“不气馁”、“不放弃”的进取心,全面完成城管执法的肩负的光荣的使命,为创造和谐城市持续贡献力量。(张家玉)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登录发表评论!

运营管理:北京中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作联系电话:010-62530116、18600196839
投稿邮箱:zhongchengwang2020@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 京ICP备20003710号-1

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备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