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归入”市政市容委 职能仍保留
中城网2009-09-18 11:16:53
人民城市网点评:北京保留“城管执法局”,加之前些日子深圳、广州传递的保留、强化“城管”的信息,必然对全国有示范效应。这标志着某些专家所谓取消“城管执法局”的幻想再次归于失败!
北京、广州对“城管”的定位,也基本与国家住房和城建设部09-R3-4课题《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大纲的思路吻合,这对于理顺城管体制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据新京报消息,北京机构改革后,46个政府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变化?哪些职能被划走?新增了哪些内部机构?009年9月17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以政府公报的形式,发布《政府部门机构职能编制专刊》(以下简称《专刊》),首次详细解读了每个政府部门的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方案。
城管执法局职能保留
今年2月,北京机构改革方案面世后,由于原部门管理机构———城管执法局,未被列入新的机构改革框架中,城管“去向”引发各界关注。
17日发布的《专刊》,在市市政市容委的“其他事项”中标明,今后将由市市政市容委管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专刊》虽未一一列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具体职责,但详述了市市政市容委的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包含其中。
机构改革后,城管执法局虽不再以政府管理机构的形式存在,但将作为市市政市容委的“分支机构”,原有职能仍然保留。
详列各部门具体职责
本次机构改革,各部门增加、取消、下放、转移、加强的职责多达百余项,解决和理顺的交叉职责达20余项。
《专刊》详细列出了以上每一项职责变化,如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在市文化局项下为“划出职责”,在市新闻出版局项下则为“划入职责”。
此外,像市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市商务委取消了“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和评比活动”的职责,各部门尤其是市金融局等新面孔的每一项职责,其“旗下”机构、内部编制名额,均一一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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