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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城管五项举措加快燃煤锅炉改造使用清洁能源步伐

中城网2009-10-09 20:51:25

 

为进一步控制城区燃煤锅炉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仁怀市城管局将于今年内拆除城区范围内2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由使用污染较高的煤炭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即燃气)作为供热装置。同时划定茅台高速公路两侧、各乡镇通往中枢主城区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区域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确保今年内中茅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0%以上。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准备启动、集中实施、巩固推广三个阶段,先期已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计划从2009年10月至12月,有2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的工作部门和单位要完成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改造,逾期一律强制取缔;从2010年1月起,中茅城区范围内2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电厂锅炉、水泥厂烟囱等设施必须使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质量达标。

二是营造舆论氛围。成立由该市政府办、城管、财政、环保、监察、经贸、质监、电力公司和茅台镇人民政府,中枢、盐津、苍龙街道办事处以及燃气公司为成员的仁怀市城区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宣传实施清洁能源工作对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实施清洁能源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各职能部门在实施清洁能源工作中要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主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的单位要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清洁能源工作进度情况。

四是层层落实责任。按照“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燃煤锅炉业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承担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的主要管理人。仁怀市燃气公司、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天然气、电力的供应保障,满足市场需要。

五是明确奖惩措施。将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纳入市政府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对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更新改造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燃煤锅炉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的实施,将告别该市城区范围内锅炉“喷烟吐尘”的岁月,大幅削减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气化率和清洁能源普及率,保障城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对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仁怀市“双创”工作进程,建设宜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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