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亚蒙:成都“妈妈城管”不是真的城管 没有“执法权”
中城网2009-11-07 18:34:28
“和谐城管”倡导者 罗亚蒙
民间智库“中城国建”创始人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委、副秘书长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9-R3-4项目《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共同主持人
近期,媒体热议《成都首批“妈妈城管”纷纷辞职 柔情执法挨暴打》的话题,众说纷纭,各抒己见。城管话题被社会关注是好事,有利于尽快解决城管问题,但看过各类议论,发现有些评论城管的人基本不懂城管,错误概念太多,越说越乱。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妈妈城管辞职”这个问题呢?
“妈妈城管”不是真的城管 她们是“社会劝导员”
媒体所谓成都的“妈妈城管”,其实不是真的城管。
什么是真的城管呢?科学意义上的真正的城管,是指“城市政府城管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成都的“妈妈城管”虽然在为“城市政府城管行政机关”工作,但她们都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更没有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只是一些临时雇用人员,都不是真正的城管执法人员。
成都的“妈妈城管”究竟算是什么呢?如果一定要给她们的身份定个位,应该称呼她们“社会劝导员”。
“妈妈城管”没有执法权 辞职与否与“文明执法”无关
成都的“妈妈城管”们,工作虽然辛苦,但她们的活动并不是“执法活动”,她们都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只是临时雇用人员,都没有城管执法权。所以,也谈不上文明执法。
成都的“妈妈城管”们的工作,在城管工作“七大支撑体系”中,属于“社会支撑体系”工作的一部分,也就是城管社会教育工作部分。
“城市政府城管行政机关”临时雇佣一些人员,或组织志愿者,对市民公众进行城管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市民公众自律意识,减少市民公众违法违规行为,降低城管行政执法成本,形成“全民参与城管、共建宜居家园”的局面,促进社会和谐,是构建城管“社会支撑体系”的目标。
成都的“妈妈城管”们,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她们临时受雇于“城市政府城管行政机关”,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劝导,是一种社会教育行为,不是执法行为,她们辞职与否,都与“文明执法”无关。
“妈妈城管”可以继续 城管社会教育主要依靠“志愿者”
成都城管部门设立的“妈妈城管”职位,应当正面评价,增加了就业机会,也为城管社会教育工作做出了贡献。
“妈妈城管”纷纷辞职,根本原因是报酬太低,与劳动付出不匹配;同时也与她们不熟悉城管专业业务、自身定位不准、不精通社会教育方法有关。城管社会教育,主要是用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城管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是光靠鞠躬敬礼就能做好的。
在一个城市,要进行成功的城管社会教育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城管、共建宜居家园”的局面,临时雇用一些“妈妈城管”是不够的,根本出路是要建立“城管志愿者”组织,团结一大批热心公益、支持城管工作的各界人士,尤其是要进社区、进学校,紧紧依靠社区工作人员和广大学生,作为“城管志愿者”,有组织、有计划、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城管社会教育活动。
江苏淮安等城市,都有“城管志愿者”组织,成为“全民参与城管、共建宜居家园”的重要积极力量。
我相信,淮安这样的“城管志愿者”组织一定会越来越多,城管也一定会越来越和谐!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9-R3-4项目
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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