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城管执法局长刘连功被山东农业大学聘为兼职教授
中城网2009-12-02 14:09:42
人民城市网2009年12月2日山东泰安消息(“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赵为民)日前,山东农业大学举行受聘仪式,聘请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功为山东农业大学常年兼职教授,山东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周林为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功颁发了聘书。
1998年8月,刘连功同志作为泰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文明办主任职务,大规模组织“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活动,大胆创新文明单位管理方式,为各级各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增添活力。2000年参加中宣部举办的第三期地市文明办主任培训班,撰写了《关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思考》一文,被中央文明办结集出版,2001年又被山东省委机关刊物《发展论坛》发表。2001年9月刘连功同志调任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此时正值全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集中上访和泰安市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及企业改制的攻坚阶段,刘连功同志面对大量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纷,大力改革推行接访方式改革,推出市级领导预约接访,协调公检法司机关在信访局设立涉法接访室,变群众“上访”为信访干部“下访”等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贡献,受到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2003年5月,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刘连功同志履新挑起了局长这份重担。刘连功同志带领全局上下,锐意进取,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着力打造威武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城管执法之路。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城管监察队伍、山东省先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刘连功同志本人也多次被省、市评为优秀公仆、先进个人,被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记三等功奖励,被中国体制改革杂志社授予“中国改革百名优秀人物”等荣誉称号,他所倡导创新的“和谐城管”模式,分别被新华社《内参选编》、《高管专供》刊发并予以推广。2008年被中国体制改革杂志社授予“中国改革百名优秀人物”荣誉称号,他所倡导创新的“和谐城管”模式,分别被新华社《内参选编》、《高管专供》刊发并予以推广。2009年11月荣获“影响中国·第九届时代新闻人物”荣誉称号。
2009年6月,泰安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与山东农业大学开展共建的路子,设立了山东农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给泰安的城市管理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在校大学生通过体验城管、感受城管、参与城管、宣传城管,影响和带动社会方方面面,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为营造城市管理社会化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管理事业的良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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