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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亚蒙:答央视记者问 点评广州商贩围追城管 无绝对强势

中城网2009-12-09 09:36:25

 

    人民城市网2009年12月9日北京消息闫晗2009年12月8日,城市管理专家、“和谐城管”倡导者罗亚蒙作为独立学者,接受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主持人连线采访,点评广州商贩围追城管队长事件。

    罗亚蒙答问主要内容如下(有修订):

    首先,我要说,城管打人是错误的,流动商贩追打城管同样是错误的,都要受到处罚。不论是强势还是弱势,都要遵纪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弱势强势。

    广州城管和流动商贩都声称自己是弱势群体,也有一定道理,但只说对了一半。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强势和弱势,强势和弱势是相对的,变化的,用历史的眼光看,甚至是常常相互交替的。

    用社会阶层分析方法,流动商贩的确属于弱势阶层。

    但如果把弱势阶层逼得无路可走,没有生路,他们就会凝聚成强大的对抗力量。中国几千来的王朝更替,很多时候都是这个弱势阶层力量在起作用。

    所以,对弱势群体要帮扶,要关心,要体恤,要疏导,要教育,要给予他们生活的出路、活路和人生的希望。只有这样,城管才能与流动商贩和谐相处。

    城管的工作,不是要砸商贩的饭碗,而是要让百姓生活得更好。

    说城管是弱势群体,也有一定道理。但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相对流动商贩而言,城管受到百姓拥护、支持,就是强势;城管受到百姓反对、唾骂,就会成为弱势。

    如果城管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谋利,就会受到百姓的拥护和支持,它就强势;如果城管心里只想着罚款,暴力执法,打砸抢,打人、砸摊子、抢东西,损害百姓利益,就会受到百姓唾骂,甚至暴力对抗,城管就会成为弱势。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老百姓连皇帝都不怕,还怕城管吗?

    相对其他政府机构而言,“大城管”就是强势,“小城管”就是弱势。

    2009年10月份之前,广州城管部门是“弱势单位,强势思维”。

    2009年10月以后,广州城管部门已经走向“强势单位,弱势思维” 的健康轨道。

    过去多年,广州城管的确是一个“四不像”的弱势单位,它既不是司法部门,也不是行政部门,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也没有过硬的法律依据,执法人员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没有保障,底气不足,百姓质疑,舆论批评,只能依靠虚张声势、暴力执法树立“权威”,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城管体制。现在全国还有很多城市是这种体制。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主持广州的工作后,推动和谐城管,法制城管,亲民城管,文明城管,落实“大城管”体制。 2009年10月以后,广州城管部门已经纳入政府组成部门,执法人员成为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权,管理服务权,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管部门,权力来源有充分法律依据,具备了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和体制基础,已经成为基本符合现行法律体系的强势政府部门。

    现在,广州城管已经拥有了比较足够的权力,可以把城市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包括流动商贩问题,化解在教育、管理、服务阶段,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违法处罚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和谐城管”的目标,让社会各阶层和谐相处,各得其所。

 

 收看中央电视台节目地址: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61021924771888

 

(中央电视台网站上自带有播放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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