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疏堵结合管理流动摊贩,折射人性化城管理念
中城网2009-12-31 15:54:51
人民城市网2009年12月31日广东中山消息(中山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李孟开、李彪)据《中山日报》报道,中山市城管执法局疏堵结合管理流动摊贩,折射人性化城管理念。
(记者:胡栩 通讯员:李现)流动摊贩管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经过探索和研究,我市城管办协调相关部门于2007年推出新举措:在城区和镇区不影响市容的次要地点临时规划作为试点让部分下岗、特困人员的流动摊贩经营。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摸索,这种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管理流动摊贩的措施得到了多方面肯定。
背景:管好流动摊贩是个老大难问题
无照流动摊贩与城市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对矛盾。政府部门要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环境卫生整洁,而流动摊贩为了生活要“揾食”,看起来两者不能共存共生。很多人用“猫和老鼠”来形容管理者和无照流动摊贩之间的关系,用“游击战”来形容执法与躲避执法的行为。无照流动摊贩的管理也成了全国各大城市管理中一个老大难问题,有人曾用“七八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来形容这种情况。对流动摊贩的管理问题,社会上始终存在各种不同观点,一些人认为,无照摊贩属于违法经营行为,不需交税、不需铺租、不需交水电费,为什么可以允许其存在,这对有照经营者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要说有困难大家都有,为什么他(她)们可以无照经营,而我们就要有照经营呢?不如大家都搞无照经营啦。这应做何解释?一些人认为,无照摊贩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应该对他们持宽容和关照的态度,因此,城管执法部门对他们进行处理时,社会多数人会站在他们一边说话,对城管部门进行指责。但当这些无照摊贩干扰他们的生活或搞乱环境卫生时,有些人又会说城管对他们管得不严。总之,管得严也好,管得不严也好,都不得其法。还有些人认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很多,应该通过正当的救济手段解决问题,而不应通过允许做违法违规的行为谋生,况且,大多数无照摊档经营者家在外省市,家里还有土地要耕种,也可以通过种养植谋生,无需为了自己而影响大众。有的人甚至认为,应在社会上发起不买无照摊贩的食品和食物,促使他们自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尽快走上依法经营谋生的道路。
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对无照摊贩的管理,暂时还采取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方法,其最终目的还是引导无照摊贩走上合法经营之道,这才是最终的出路。
实效:既保困难群体生活又美化城市
2007 年上半年,市城管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对流动摊贩的疏堵结合管理试点工作,在人流量较大的东区紫马岭公园和孙文公园建了28 个临时卡位,由28名生活有困难的流动摊贩暂时经营。
为推行这项管理工作,市城管办制定了 《临时摊位经营守则》,规定了经营时间、销售物品的范围及卫生要求等。其中第七条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计量器具,做到文明经营,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短斤缺两,食品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规范摊贩管理。
陈雪莲在孙文公园的临时点内规范经营了一年多,而此前她从事流动经营长达 8年。她说,她家上有老下有小,而丈夫一个月才1000 多元的工资,根本不够开销,她必须做点事来补贴家用,于是就选择了在街头摆摊。而干上了这一行就意味着跟城管打上了“游击战”,每天在外东跑西跑,还提心吊胆的。自从市城管执法局推行流动摊贩疏堵结合的管理试点以来,她的生活就安定多了,她每天早上戴好有关证件,推着水果车来此经营,傍晚再清理完垃圾收拾好摊位回家,一天也能挣上二三十元。
胡寿华是管理孙文公园一片的城管队员。他说,现在临时点内的摊贩见到他们,再也不像老鼠见了猫拔腿就跑。而且试点管理后,流动摊贩们的摊位是集中固定的,交通和卫生环境更好了,短斤缺两的现象也少了很多,市民也更满意。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实践证明,通过采用疏通的办法,我们在解决流动摊贩与市容这对矛盾中找到了平衡点,收到‘当事人满意、管理部门省心、群众赞许’的三赢效果。”
解惑:人性化管理不等于默认无照流动经营合法
试点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8 年上半年正式向全市各镇区推广这一管理模式。各镇区按照各自的特点、群众的需求来设无照流动经营规范管理点,平均每镇区设置一到两个临时点,不少镇区把点选在工业区、外来人居住地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既方便市民,又便于管理。到目前为止我市共设置了900多个这样的临时摊位。
去年10月,东升镇在万福路和乐胜路的人行道上设置了首批临时摊位34卡,摊位采用阳光棚式的结构。现在已有27 个生活确实困难的流动经营人员进驻临时摊位经营,他们中部分是残疾人。
流动摊贩管理试点推广后,是不是意味着城管部门默认流动摊贩经营合法化或开禁?市城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然不是默认合法或开禁。我们采取这一措施的最终目的就是教育引导流动摊贩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
据了解,按照《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铺位,在集贸市场附近、车站、影院、公园、住宅区、街道、码头、口岸、广场、旅游景点等地方从事流动性经营活动的,要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原是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现暂时由城管部门管理。无照摊贩经营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如食品卫生、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等问题都需要解决。
市民观点——
唐先生(公司职员):城市管理应宽容对待这部分人群,否则长此以往会不断引发社会问题。而我市在城管和相关部门的管理下,引导一部分守法的小贩在特许摆卖区经营会方便市民,还能解决不少低收入人群的实际问题。
周小姐(家庭主妇):紫马岭这块的流动摊贩人性化管理后,卫生情况确实好了很多,也不怕他们卖水果短斤缺两了,反正他们一直在这里做生意。
张先生(律师):这个管理措施确实很人性化,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理念,我支持。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确实照顾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人群。
方先生(公司职员):我们的生活还是需要有一些小摊小贩的,他们卖的东西便宜,又很方便我们,但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部门管理好他们,确保他们所卖物品的质量,不弄脏环境,不堵塞交通。市城管部门现在推行流动摊贩这项管理方式把这两方面都兼顾到了,是件好事。
陈伯(退休工人):流动摊贩临时点设置不应影响文明城市形象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应规定经营范围和时间,加强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重点是进行规范管理,不能放任自流,想在哪摆就在哪摆。
采写手记 抓好管理还需多部门协同努力
我市城管办推出这项试点,彰显了"和谐社会"的时代理念。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这一积极探索的同时,管理部门并没有忽视无照流动经营的不合法性,以及它带来的卫生、交通、商品质量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在探索人性化执法的背后,如何更好地管理无照流动经营这一群体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汽车站内的擦鞋工、街巷里的补衣工、工厂大门口卖水果的和卖早餐的、旅游景点兜售工艺品的、沿街摆卖假药的、市场附近无照售卖自产农产品的……这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无照流动经营者。对许多市民而言,无照流动经营为他们提供了在家门口买到菜、补好鞋的便利,有人认为他们有存在的社会基础,不能一杆子打尽。但无照流动经营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大堆垃圾影响市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假药劣质商品坑骗消费者、食品安全卫生无保障等等,牵涉到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安全、交通等方方面面问题,这些也是市民反映得最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牵涉到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能,已不仅仅是城管执法单方面就能解决的。如果允许这些无照流动经营行为的存在,那么就牵涉到是否要划定统一地方进行统一管理、在划定区域以外的是否允许存在、要否由工商部门核发临时工商执照、要否按照卫生标准并由卫生部门进行管理、要否由环卫部门负责清扫卫生、要否要向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税费以及出现问题后有关部门的介入调查和监管等等一系列问题。
笔者认为,管理好这一群体还需多个职能部门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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