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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建立镇村联络员制度

中城网2010-02-08 10:55:44

   

    人民城市网2010年2月8日福建漳州消息 (漳州市城管执法局 严凯勇 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建立镇村联络员制度,直属二大队召开芗城区各镇村干部、联络员座谈会。

    近期,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开展“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该局直属二大队为把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业务结合起来,于2010年2月5日上午,召开所辖芗城区各镇村干部、联络员座谈会,建立镇村联络员制度,服务群众,健全监督机制。市执法局林继锋副局长、陈维福副局长、直属二大队大队长江燕龙、副中队长以上人员、镇村干部和联络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江燕龙大队长主持并讲话。江大队长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二大队2009年工作情况,并就在各镇(街)村(社区)设立城管联络员制度作了详细说明,希望联络员扮演好“宣传员、协调员、监督员”的角色,建立共管机制,共同推进我市城管事业的发展。

    座谈会气氛热烈,各镇村代表纷纷发表个人意见,提出宝贵建议。芝山镇代表在会上感谢我局2009年为其解决35个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古塘村极力赞扬中队的高效、负责的工作作风。金峰村提出要落实公示制度,保证公正公平。上墩村提出要让联络员多了解执法细节,好在群众中宣传解释,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会上,陈维福副局长就执法业务问题与到会人员深入交流。他指出,规划监察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必要的职责,是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保障,规划监察工作矛盾多而且突出,一年来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各区、镇、村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陈副局长详细介绍了规划监察的有关政策,还就农村危旧房改建问题,各级部门审核把关力度问题,推进公示制度问题以及联络员所要起到的作用等方面做了解释和强调。

    会上,林继锋副局长从市执法局的8+1职能出发,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执法局的法定执法权限问题,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角度透彻地解释了当前规划监察存在的现实矛盾,同时向与会人员指出联络员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因为“大家的思想认识是一致的,都是要为群众办好事。”,最后他讲到执法局队伍大、队员多,希望各镇村给我局多监督,多提意见,促进我局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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