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市:环卫部门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使用管理
中城网2010-07-07 11:00:01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7日广西玉林消息 (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梁艳丽 梁 惠 霍筱宁)玉林市环卫部门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使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市环卫处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日前,市环卫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科室、队、所、厂(场)遵照执行。
该规定明确:单位车辆实行专人保养和驾驶责任制。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良好,并按规定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保养,发现无法排除之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同时,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行车过程做到不违章、不违规,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公车私用;严禁私自出借单位车辆;如因公需外派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除由交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并依照《玉林市环卫处岗位职责考核评分暂行办法》进行扣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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