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执法局依法强拆小区高层违建
中城网2010-07-13 17:33:18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13日福建漳州消息(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宣传员 周颖 严凯勇)漳州市执法局依法强拆小区高层违建。
漳州最高的违法建设——某新建小区27层楼顶公共平台的11起违章建筑终于被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实施了强制拆除。2010年5月24日,漳州市执法局接到举报,称该小区顶楼有人正在进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随即赶至现场查实确有人正在顶楼公共平台抢建,还发现该小区7幢楼中有6幢楼的顶楼平台存在违章建筑,共计16户。这些业主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侵占公共区域的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对正在施工的5起违法建设当场制止并进行了拆除,对已建成的11户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0年6月7日做出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但违章户均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2010年6月22日,漳州市执法局又做出对该11处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
造成新建小区违法建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一定问题。据了解,起先部分业主在建设前有与物业沟通并征得物业同意,并承诺必须按照物业要求进行,到后来其它业主见势跟风,肆意建设,纷纷占领楼顶公共平台,上演了一场高楼“圈地运动”,最高的几户在27层顶浇注混凝土建起了自家的“第28层”,更有甚者将顶层平台截断封堵,未预留出消防通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其次,之所以会如此与楼房的设计不无关系,每幢楼顶都设计有挑空的炮楼,且建有楼梯业主可从自家直接上至顶楼平台,十分利于再建设,给业主一种顶层空间也属于其自家产权的错觉,房产公司销售时也以此为一个卖点吸引业主,虽称是答应业主使用(公共平台)但不同意建设,然而业主还是会贪图小便宜去违建。
另外,小区违建的监管问题一直是执法部门的难题,因为漳州小区繁多,新陈混杂,新小区一般都有物业管理,而老小区则许多都没有,不同物业公司又有不同的管理要求,特别是对于室内、露台、阳台、公共区域建设的管理,监管力度参差不齐,引起许多矛盾。小区内违建又具有隐蔽性强的物点,如悦景豪庭均为高层,从地面巡查难以发现,且正处于交房装修阶段,有建筑材料出入很正常,这更增加了分辨是否存在违建的难度。
因此,这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小区物业的监管,漳州市执法局从2009年开始进行进驻物业小区试点,目前已经在天利仁和、丽园君悦、武夷名仁园、永鸿国际等建立了共建共管示范管理小区,设立城管执法执勤点,探索前置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与小区物业形成良性互动,在物业监管下出现违建时市执法局能第一时间知道并到达现场处理,既解决了小区物业无行政处罚权利而监管无力的问题,又解决了执法部门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使得小区内违建数几乎为零,因此漳州市执法局正着手研究计划推广这一做法从而更好地做好针对小区的规划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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