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川市:城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 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中城网2010-07-14 16:48:00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14日湖北利川市消息 (利川市城管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王启志 董玉明 向文华)利川市城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切实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利川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盛同志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人大领导作了专题汇报。
一、努力探索,锐意进取,《条例》是构建城市管理机制体制的基石
2007年8月利川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后,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基本形成了县(市)级城市管理“利川模式”。
近年来,我们一方面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彰显城市魅力;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住建厅和恩施州住建委的支持,结合利川的实际,于2010年4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了“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实施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实行“9+1”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集中城管行政处罚权。目前,城管局有正式职工174人,城市协管员86人。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后,我们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新举措,我局实施一名班子成员带领一个科室,负责管理一条街道(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对责任街道(片区)的市容秩序、市容环境卫生等全面负责,形成了“一针万线”的城市网格管理模式。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五定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司制”,居民店铺门前管理“三包制”,市政设施园林管理 “编码制”,城市亮化美化管理“岗哨制”,行政事业审批管理“集中制”,居民垃圾处理费管理“代收制”。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迅速步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精细化。
二、高度重视,融会贯通,用《条例》武装城管执法人员的头脑
《条例》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以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站在维护全州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来制定的,凝聚着州委、州政府、州人大无数领导的心血,我们应责无旁贷的虚心学习,灵活运用。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为《条例》的执行打下了前提基础。
2009年,恩施州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报省人大批准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于6月上旬召开局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大家认为: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以前要分别适用国家和省里制定的十余个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十分不方便。而该《条例》是以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制定,它囊括了适用于城市管理和执法全部内容,为我们提供了直接、简便的法规依据,易于操作,处罚幅度切合实际。州人大的此次立法,反映了州人大对我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高度重视,其科学的立法,是我州的大事,在全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统一立法属于首创,是城市管理的里程牌,其意义重大而深远,认真贯彻实施本《条例》,能更好地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
(二)严格培训,宣传到位,为《条例》的实施准备充分。
我们以《条例》为蓝本,采取多层面、多措施,执法人员进行了系统学习。2009年6月初,我们对系统近100名城市协管员进行了法制培训。结合执法证的办理,6月份安排80余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州建设局、州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培训,该《条例》是本次培训的重点。组织系统13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利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本《条例》也是考试内容之一。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了“五个一”,即,人手一册《条例》,人手一册读书笔记,人人一次法律法规考试,人人一次案例模拟办理,人人一篇学习心得,使《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入城管执法队员的头脑。
我们还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知识讲座、制作视点节目等形式,使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店铺,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09年7月1日《条例》执行前,我局出动宣传车宣传对建筑企业、临街商店赠送《条例》4000多册。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我们编印了《城市管理知识市民读本》,均载明了《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为我局进行城市管理、执法的首选依据,公示了违反《条例》的行为种类、处罚条款、处罚内容和幅度。
三、严格管理,公正执法,《条例》是指导城管文明执法的行动指南
没有一支人民的城管队伍,就没有人民城市的和谐,我们始终用《条例》来指导城管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任人为贤,能者为先,公开、公正、公平、人尽其能、人尽其才的原则,通过素质演讲、民主测评、领导考核、末位淘汰等措施,对系统内各科室长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副职实行了竞争上岗,对系统内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和换岗;在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市劳动局主持,通过文化考试、素质演讲、领导考核的办法,招聘了20名城市协管员。确保了用人体制的严肃性,调动了城管队伍的积极性,激活了执法队伍的凝聚力。
二是以《条例》为依据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我们坚持以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环境为重点,关注市民的所需、所急、所盼,严禁乱排废气,规范临街餐饮店铺;严禁小商小贩满城流窜,规范流动摊点;严禁乱排废水,规范城区洗车场;严禁噪声扰民,规范城区噪声污染;严禁污染街道,规范夜市大排档;规范废品收购店,严禁占道经营;严禁乱停乱靠,规范了城区停车车场;严禁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栏。
积极争取政府的投入,新增了洒水车、环卫清扫车、清障车、执法车等执法装备。
三是继续开展城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去年全州城管文明执法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后,我们随即制定了城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问卷调查表50份,梳理出涉及城管建设和执法的3大类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大了市政、环卫、绿化的建设维护的投入,保证了《条例》的正确实施,积极倡导阳光式、亲民式、教育式执法,营造了洁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四是加强了办案指导。根据法律适用、地方自治优先适用自治《条例》的原则。我局组织法制科人员对国家、省里以前的法规与《条例》进行对比,凡《条例》有规定的,从2009年7月1日一律适用了本《条例》的规定,不再引用其他法规进行处罚,并由法制科对各执法中队进行指导和监督,统一了行政处罚程序,统一了文书格式,统一了处罚标准。一年来,我们适用《条例》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接受和配合,没有一起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上访案件。
总之,《条例》是我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航标,是指导城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城管执法队员的“尚方宝剑”,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的宏伟蓝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我们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把《条例》贯穿于城管工作始终,以践行文明宗旨为重点,以推行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抓手,推动文明执法进程,积极投身“四城同创”之中,为构建和谐宜居城市而努力奋斗!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