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执法局四大队建设四项制度提升办案水平
中城网2010-07-15 09:00:15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15日福建漳州消息(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宣传员 周颖 叶炳辉 吴静静)漳州市执法局四大队建设四项制度提升办案水平。
直属四大队在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建设四项制度,努力提升大队办案水平。
一是办案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具备报考条件的新招队员参与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努力争取实现人人持证上岗、人人执法办案。同时,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
二是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是案情分析交流制度。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四是办案考核奖惩机制。健全执法岗位责任、执法标准和执行力考评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将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等作为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个人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与各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绩效奖金挂钩。开展“办案先进中队”、“办案能手”等多种有效的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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