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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区创新“管委会+”模式,迈向高质量发展新路

中城网2020-07-04 11:22:48

长春高新区此番改革,管委会、公司、园区的责权界限更加明晰,“管委会”作为区域管理和服务主体,承担规划编制、行政审批、协调指导等职能;“公司”承接管委会下放的区域开发运营相关职能,发挥区域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市场主体和主导产业培育作用;“园区”落实服务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指导园区建设等各项职能,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


“把该管的事儿全力管起来,把不该管的事儿全下放,交给社会、交给企业,这样‘管委会’的行政效能就会充分释放,‘公司化’运营才能避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园区化’对招商和服务人员来说就成了一种挑战和责任。”对于“管委会+公司+园区”新模式,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常莉这样理解。


“商务是开发区的前提,从改革可以看出对招商工作的支持,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将把项目紧紧地抓在手上。”长春高新区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局长翟彦波说。


阅读全文:http://www.changchun.gov.cn/zw_33994/yw/zwdt_74/zwdt/202007/t20200704_2373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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