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扎兰屯市:城管局规范广告牌匾设置 杜绝城市“牛皮癣”
中城网2010-07-21 16:16:22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21日内蒙古扎兰屯消息 (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苗现存)内蒙古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杜绝城市“牛皮癣”。
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把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等的设置与管理工作列入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且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制定设置标准。按照“一店一匾、一楼一线、左右一体、上下一致、整齐划一、蒙文规范、色彩协调、美化亮化”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置、规范管理。在设计时,要求布置形式与街景相协调,文字简练规范,图案完整美观,内容健康。
二、实行电子管理。对审批设置的每块牌匾广告的名称、位置、规格、颜色、画面、材质、亮化程度、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三、清理不合格牌匾。对市区沿街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残缺不全、污损不洁、字迹模糊、残旧破损、落地广告等不符合要求、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确认, 并依据有关法规,要求当事人予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求其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对城区沿街栽植和临路建筑物上悬挂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彻底清查,摸清底子,搞清产权关系和经营资质,进行重新登记,对符合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的允许保留,对不符合整体设置规划、未经审批的牌匾、灯箱、旗幌、招牌一律清理取缔。
四、规范临时广告发布。取缔街路两侧商家的店面、门脸、橱窗张贴或者设置的具有牌匾内容和广告性质的即时贴画、宣传广告。经批准设置的牌匾、广告、灯箱、画廊、招牌、橱窗、标语、条幅、门灯、霓虹灯等出现掉字、松动、变形、残损等情况,及时责令责任方修整、更换。不准在门前乱立广告、牌匾、灯箱等,未经批准禁止悬挂彩旗、彩条、布幅广告、设立拱门、搭建促销表演舞台等。
五、设置便民广告栏。为方便人民群众发布供求信息,城管执法局在市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设置了30余处城管便民广告栏,指定专人规范管理,减少了城市“牛皮癣”的产生。
六、治理城市“牛皮癣”。几年来,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多次开展了清剿垃圾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清洗市区内各个建筑物、墙面上张贴的各类宣传广告和办假证电话号码,严格查处街头散发宣传品等宣传行为。严格查处在街路两侧建筑物墙面、树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张贴海报、启事、招贴广告等乱贴乱画行为。及时查处经批准设置的宣传物擅自移位、超范围、超数量、超时限悬挂行为。清除利用城市树木、绿地、建筑墙体、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的庭院围(墙)栏和街路广告牌、公交候车廊等部位悬挂设置的牌匾及布幅广告等宣传物。运用“呼、刷、罚、查”等多种方法,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上禁止出现“野广告”,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