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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管局树立“三个理念” 推动城管执法规范化

中城网2010-09-07 11:11:39

 

    人民城市网2010年9月7日福建莆田消息 (莆田市城管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刘青华、吴逸)莆田市城管局树立“三个理念” 推动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

    近年来,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莆田港口城市建设大局,紧紧围绕创建“滨海宜居城市”的工作目标,始终树立“三个理念”,主动克服机构设置不顺、职能受限、人员不足等困难,不等不靠,创造条件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受到市五套班子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一、树立“先有为后有位”的理念

    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05年成立时,因市政府成员单位数已满,只是把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内设机构进行设置。这种机构设置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发[2002]17号文件精神不符,导致我市上报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至今尚未得到福建省政府的批准,所以严格上讲我局目前还不具备独立的行政执法职能。

    面对这种状况,局党组、局机关党委不等不靠,提出并确立了“先有为后有位”的工作理念,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顶着压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上下一心,克服困难,以市城建监察支队的名义接受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委托执法,主动介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认真开展相关委托行政执法工作,为莆田城市品位提升、环境改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可以说这支队伍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在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人民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得到各级各部门的信赖和支持。自2006年9月以来,该局共纠正、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行为24万多起(处),实现了“零败诉”。2010年3月份,执法五大队女子中队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5月份,该局和执法四大队同时被中共莆田市委评为“2007-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位同志被市委评为“2007-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2010年莆田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该局已正式被确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为莆田市城管执法人员更好履行职能提供更大舞台。

    二、树立“依法、文明、和谐”的理念

    莆田市是“海峡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与台湾隔海相望,拥有湄洲湾、兴化湾和平海湾三大港湾,全市面积4119平方公里,总人口319万人,其中规划区面积445平方公里、人口110多万人。莆田又是一个年轻的城市,1983年才建市,基础设施薄弱,这几年发展非常快,面对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该局积极推行三大执法模式,即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和谐执法,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也有力拉近了城管执法人员与市民的距离。

    一是依法执法。制定并执行12个行政执法制度、8个法制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范围、执法职能、执法分工,统一执法主体、统一执法依据与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构建权责明确、赏罚分明、令行禁止的城建监察执法体制。该局吸取众长,设计了一套完整的城管执法文书格式,共41种,其中常用的17种,涵盖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方便一线执法人员使用;认真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载量权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共清理、规范行政权力153项,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7项。同时,化繁为简,将800多页的城市管理法律、政策汇编整理为11张表格式的执法依据,细化为违法种类、违法行为、违反的条款、承担责任的条款、承担责任的内容五个栏目,印发给一线执法人员随身携带,便于执法人员查询。

    二是文明执法。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堵”就是严格依法治理;“疏”就是疏导、规范,即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划定临时市场,允许农民及部分小贩设立临时摊贩并进行规范经营。制定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用语和执法忌语》、《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称呼举止、风纪行为、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队员在执法时文明用语、规范行为,持证、亮证执法,亮证率达到100%。

    三是和谐执法。将亲情执法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充分尊重服务对象,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多做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降低对方的抵触情绪,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措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达到自行整改的目的。通过执法方式的改变,真正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思想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让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三、树立“从严治队取信于民”的理念

    城市管理任务繁重,“打铁还需自身硬”。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坚持把城管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多措并举、从严治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进、作风正派、群众信赖、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是从严管好队伍。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在局系统内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健全完善绩效考评、请销假、考勤签到等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理模式,采取“划片区,定地点,分时段,明职责”的方法,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每周一下午集中学习和每月学一部法律制度,举办了城管执法研讨会、法律知识竞赛及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等活动,提高队伍整体执法素质,在莆田市创建“双十佳”活动中,该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十佳单位。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出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城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规划执法、占道堆放、占道经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运输车辆“滴撒漏”等五类城管执法案卷参考样式,坚持重大案件审核和局领导集体评议制度,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2009年以来,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00多件,提出审核意见500多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有关制度规定,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加强对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及时反馈办理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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