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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赵为民:“和谐”是事业发展的根基

中城网2010-10-14 12:20:08

 

     人民城市网2010年10月13日山东泰安消息(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赵为民)“和谐”是事业发展的根基。 

    时下,举国上下都在热谈“和谐”。诸如全国城管执法系统“坚持科学发展,倾力构建和谐城管”;建设“和谐乡村”,打造“和谐社区”、构建“和谐县市”……“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如大海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这无疑是一种良好的现象或说向善的风气。一旦这现象或风气弥漫开去,成为的一股热流,将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福祉。

    谁不需要“和谐”呢?自然界没有“和谐”,自然界也不复存在;自然界不存在,也就没有什么人类社会可言。祈求“和谐”,珍惜“和谐”,呵护和捍卫“和谐”,不仅是人类社会的需要,也是自然界亿万年以来所有生命体的期盼。

    说来,自然界本来就是“和谐”的,人类社会也是“和谐”的。正是有了“和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才得以存在和发展。“和谐”是一切事物的本质规定性,是所有生命体内在本质的构成,它与事物的出现而出现,与生命体的诞生而诞生,而并非是什么人的创造发明。

    然而,“和谐”却又是相对的,绝对的“和谐”决不会存在。自然界是如此,人类社会也不能例外。并不是说自然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社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就“不和谐”。自然界没有矛盾,社会没有问题,也就没有什么“和谐”和“不和谐”可言。正是自然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社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才需要“和谐”,也才产生“和谐”。“和谐”是大千世界事物之间的协调、均衡、平衡,是大千世界事物发展的有序性。只有单个的事或物,没有什么“和谐”和“不和谐”;要有多个事或物的存在,它们之间的相互抗衡、牵制和制约,才会凸现“和谐”或“不和谐”。多个事或物之间,它们能够同生共荣,各得其所,实现有序的组合,这叫“和谐”,反之则“不和谐”。

    “和谐”是在“不和谐”之中的凸现,“不和谐”是“和谐”之中的例外。“和谐”之中存在或出现“不和谐”,这才有建构“和谐”的必要和意义。因为,一切事物的发展并非是在静止均衡中发展的,而是在不断的运动中前进。有运动,就会有摩擦,有冲突,有矛盾,有问题;有摩擦、有冲突、有矛盾、有问题,就会衍生出各种不甚“和谐”的因素。只有把“不和谐”因素化为“和谐”因素,社会才实现长久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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