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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高唐县城管执法局制定城区公共区域设摊导则

中城网2010-11-15 08:36:54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0年11月12日山东聊城消息(山东省高唐县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范慧晶)高唐县城管执法局制定城区公共区域设摊导则。

    日前,高唐县城管执法局本着“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城管理念,按照“有序设摊、文明设摊”的原则,制定了城区公共区域设摊管理导则,给本县城区公共区域内设摊的困难家庭居民、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维护了城区居民利益、方便了市民生活,促进了城区和谐。

    市场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分为民生市场和临商市场。户籍在本县城区的困难家庭成员,经申请该局批准后,可以在民生市场(包括早市、日市、民生夜市)从事经营活动。本县其他居民和各地来高的市民商贩(以下简称临商),经申请该局批准后,可在临商市场(包括早市、日市、夜市)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区域分为严禁区域和严控区域两类。营业时间:早市,每天早6:00开市,早8:00闭市。夜市,每天下午4:30开市,晚10:00闭市。日市,每日早8:00开市,晚6:00闭市。

    金城路等10条交通主干道和各商场、集贸市场门前一律严禁设摊。在安全、卫生、噪音控制等方面达标的前提下,经辖区街道办事处调查论证后,可以在城区内公园、广场、封闭式居民小区、幼儿园、学校等场所方圆50米外,有条件地允许开设水果摊、修理自行车、配钥匙一些方便居民的临商摊点。

    民生市场和临商市场内严禁经营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和其他违法违禁商品。严禁暴市、冒市和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发生。对在市场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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