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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城管局长吴学毅:一个真实的城管

中城网2010-11-25 16:07:43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0年11月25日四川巴中消息(巴中市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李琪琳 冉加敏)巴中市平昌县城管局局长吴学毅:一个真实的城管。

一个真实的城管

——巴中市平昌县城管局吴学毅局长在《四川省城市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草案)》听证会上的发言

(根据录音整理)

    城管,是伴随城市化进程而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其一产生就注定了其角色的尴尬。也许“欺生”是人的动物本性之一,所以城管总是在人们有意无意的敌意中被聚焦与放大。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都相继发生了大的城管暴力事件,更使城管被“血腥”字眼所定格。今年3月16日,昆明城管发生群体殴打小商贩,引发群众愤怒掀翻执法车辆并烧毁警车;3月20日,成都城管在拆迁违章建筑时,居民爬上楼顶自焚身亡;8月25日,安徽城管在强制拆迁中,城管局长被居民从二楼推下当场摔死;正是因为这些事件的产生,百度网站曾一度时间对城管的名词解释为:城管是“土匪、强盗,是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是形容残暴、恐怖的代名词,等同于打、砸、抢……”,更有平昌麻辣论坛网友讽刺说:“老吴,给你一千城管,可以收复台湾”。我们承认城管有许多暴力,有许多负面,但城管更有许多艰辛的一面。

    世界发展银行说,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至3000美元时,是城市化突飞猛进的发展期,是民主意识的增长期,也是社会管理矛盾的突发期,因为民主意识快速增强,而配套法律法规未跟上,城市意识则还在萌芽中,但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已经开始转移和转行到城市,他们大都加入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而下岗失业的大军中。他们大都租不起门面,做不起大生意,又没有一技之长,也成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不得不选择极其简单的经营方式,花几十元钱做点小买卖,就开始沿街占道叫卖。然而随着人居环境要求的逐步提高,又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形成了大多数人的市容权与少数人的生存权难以平衡的尖锐冲突。在现实中,同情弱者又是中国人的秉性,因此城管就处在社会过分的关注和围观之中。关注是一种力量,围观是一种压力,而对于被围观的人来说,它也是一种暴力,围观者通常会围成一个圈,而被圈者处在圈心的位置,使得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围困”。2009年,我们拆除商业公司通道的两个占道摊棚时,围观人群阻断交通,街面上下左右,甚至平昌饭店、五金公司、供销社的楼顶都站满了人,有不低于5000人的围观者,而我们几十个执法人员处于中心位置,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稍有不慎,将引发群体事件。当时,作为被围观者的我们,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进,有几千双眼睛在盯着我们,退,很难以突破层层包围。对恃中通过做大量的群众工作和晓知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最终还是大多数的市容权战胜了少数人的生存权,得以平安稳妥的拆除。

    尽管如此,围观中还是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他们对街面上的执法也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比如:“听说公安在街上抓一小偷,市民无不拍手称快;工商开展打假活动,谁敢不从!而城管直接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众,是一群靠肩挑背磨而谋生的弱者,弱者的反抗是沉默,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现在社会中的弱者都是睡醒的雄狮,90%都是暴发。所以媒体时常都有不是城管打了商贩就是商贩打了城管的新闻,这就应了社会上所说的“公安管犯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的流行俗语。

    也正因如此,城管始终处在社会舆论的热点、焦点之中,始终处于人们众目睽睽的监视之下,当城管人就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也就千真万确的成了弱势群体,工作困境也越来越大,并且还始终处于“两难”境地。6月23日人民日报说,城管始终担当“出力不讨好”的黑脸角色,始终处在解决“让市长满意”还是“让市民满意”、让城市主流居民“活得好”还是让弱势群体“活下去”的两难选择中。就象赵本山、范伟所演的“过年了,是杀猪好还是杀驴好”一样。“和谐城管”倡导者、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说“世界上没有管不好的城市,只有管理不好城市的市长”。一方面政府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另一方面又要兼顾大多数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允许他们摆摊设点、自谋生路。同时,个别媒体片面宣传和吵作,对城管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新闻报道出来的都是城管打了人。正如,狗咬人不是新闻,而人咬狗才是新闻一样,新闻总想吸引人们的眼球,一味的追求新闻效应,对城管发生的事情不能客观报道和综合分析,迎合群众同情弱者的心理,博得响应,客观上损害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增加了城市管理工作难度。

    目前,城市管理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已成为一项举足轻重的民生工程,也是硬发展的体现,我们认为发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项目,一个是城管,项目是“吃的”,通过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城管是“看”的,通过城市管理改变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因此,城管是城市的保姆,象家庭主妇一样,活儿干了就不见了,同时,也是一个反复性的工程,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不可或缺。然而由于城管体制机制上的尴尬,全国至今也没有一部专门的城管法律法规,导致各地城管权责乱象重生,职能五花八门。我县城管成立于2001年,原编委界定了13项职能,非常清楚;而2005年机构改革时以平昌委发〔2005〕6号文件规定,“原委托城管的职能归还原单位,其机构规格不变”, 国办法〔2008〕74号文件规定,将城市管理职能交由城市人民政府,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三定”方案,我也不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了,反正县委、政府安排的事,我们就什么都做。还有,现在乡镇甚至街道办事处都有城管队伍,还真应了那句“上无爹娘,儿孙满堂”的说法。城管队伍的扩大这也是现实的需要,因为县级城镇就是一个把农民转变为市民的培训基地,“洗脚上田”的农民甚至还有“脚都未洗”的农民进城之后,养鸡养鸭等习惯也就随之入城,垃圾乱扔乱倒更是家常便饭。2008年,一市民牵着一条牛从农场赶到三叉路穿城而过;2009年,一妇女吆着一窝猪从通河桥赶到巴河桥头交易市场,更有人说班马线是不能踩的。因此培训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秩序意识,文明意识、交通规则意识也成了城管的重要职责,但是要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性是多么艰难的事,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2009年,在依法取缔龙潭溪一占道雨棚时,摊主强行阻拦,用菜刀砍伤执法队员夏飞,其左手缝了11针;今年3月,环卫工人叶丽琼在新华街制止一经营门市业主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果皮箱内的行为时,被门市业主无理暴打,引起市民对门市业主的围攻;在二丝厂门口纠正一个占道打饼子的摊点时,摊贩朝执法队员马朝建的头泼了一锅油,脸上立马烫起了亮泡;今年4月,文明劝导员李建华在实验小学门口对面劝导一经营门市业主不要把小孩屎便拉在人行道时,被门市业主辱骂殴打;今年7月,环卫工人陈琼芳在新平街进行晨前大扫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昏迷住院,肇事车扣压在交警队,但医药费至今得不到赔偿,丈夫瘫痪在病床上,全家人生活失去支撑。可见要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需要付出多少的鲜血啊!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但是,这些案例大都又被当作民事纠纷调解了,更多的是不了了之。现实中的真实情况是我们打了人家我们赔钱,人家打了我们还是我们赔钱。这已经大大挫伤了职工们的工作激情和信心,导致实施城市管理中以暴制暴的心理疾病产生。

    日常工作中,我们的特点是“别人忙时,我们也忙;别人耍时我们更忙”,我们管理着县城38公里长街道的秩序、卫生,清扫面积达90万平方米,有环卫车辆27辆,日清运垃圾40余车达250余吨,现有员工517人,其中环卫300余人预算382万元。2008年我县荣获省“十大管理模范城市”、2009年我县荣获“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等奖”,这离不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坚强领导和全县人民的支持,也与我们采取“查十罚一”的以人为本有关,即纠正十次处罚最后一次,但是人们看到的大多是处罚的那一次。2009年我们拆除了县城4000多处摊棚近3.8万平方米,仅宣传资料就印了15万余份,不光是直接当事人,包括街上出租车的驾驶员和学校的学生都知道要拆了,即便如此,也发生了很多暴力事件,我们有17人受伤,共支付医药费4.8万元,被强制带离现场的9人。过去人行道夏天根本不敢走,因为安装在人行道上的空调外机运行时散发出大量的热能,这次共拆除371台人行道上的空调外机。由于有个商铺业主不配合,断电后他又突然合上电闸,差点电打死我们一名员工。其实在执法、作业和劝导的过程中也有许多人看不到我们“亲民、文明、服务、和谐”的理念,也有许多人是闭上眼睛不愿看到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劝导,更有许多人撇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倚老卖老,以弱恃强,抓、咬工作人员的痛心场面。有时我也这样认为,是民意的偏见给予了他们暴力抗法的土壤,是社会舆论恶意的、片面的乃至偏执的“同情”纵容了他们私欲的膨胀,打着要生存的幌子强行占道,横蛮纠缠,无理取闹。

    人们都说“流血流汗不流泪”,可是担当着城市管理重任的城管队员们在“流血流汗”之后,还得再默默忍受心中那“委屈的泪花”。当我们的马路、街道、广场景点周边再没有烧烤的烟熏味、占道的小摊贩、烦心的尘土飞扬时,是否有人想到,这是城管队员们的辛劳付出?当我们的街道绿化、背街小巷再看不到杂草丛生、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违搭违建时,是否有人想到,这是城管队员们的无悔奉献?城管也需要认同,城管更需要爱的浇灌,城管还需要理解的呼声!真实面对这支队伍,倾听来自心灵的理性声音,也许我们会理解更多,信任更多!

    在震惊全国的“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中,上百人接受调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城管局局长被免职,局纪委书记等4人被刑拘,引发了全国城管存废争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应松年对“天门事件”发表了看法。他说出现“天门事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城管执法还没有完全纳入法律轨道。城管执法的边界在什么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罗亚蒙也说:城管不是“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城管现在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应当将城管的职能范围规范为“城市基础功能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应松年主任最后发言说,其实散落在大街小巷的城管执法人员,真有点像《集结号》中陷入前沿阵地中的“9连”。给他们布置了近乎难以完成的任务后,人们便完全忘记他们还需要各种各样的“支援”——体制上的健全,制度上的规范、激励等等。他们的处境近乎弹尽粮绝。他们多么盼望有人为他们吹响回归执法正路上的集结号啊!9月28日,《四川省城市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条例(草案)》在成都召开听证会,这声久违的集结号,吹响了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嘹亮号角。

    尊敬的各位领导,城镇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优美环境是城镇发展的本质要求,个性特色是城镇发展的客观选择。我们慎重的呼吁全体市民在城镇管理过程中,少一点指责,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批评,多一点参与;少一点阻力,多一点配合;尽量不当“裁判员”,关键要当“运动员”。人人都是城镇管理的受益者,人人都应当成为城镇管理的理解者、支持者和参与者,只有这样,也唯有这样,才能够建设一个令我们自豪又能安居乐业的良好城镇和居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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