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垦利县城市管理局“四个结合”严控违法建筑
中城网2010-12-22 10:26:43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0年12月22日山东东营消息(东营市垦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光锋)东营市垦利县城市管理局“四个结合”严控违法建筑。
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为了将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县城市管理局采取“白加黑”(即白天与黑夜),“五加二”(即周一至周五和周六、周天的不间断监控)的工作方法,特别对重点区域、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规划拆迁地段严格管控,日夜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既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又降低了工作难度。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城管局三中队多次开展违法建设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偷建抢建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做到严格执法,有情操作,力求管理矛盾最小化,将当事人损失最小化,和谐执法最大化。以构建亲民城管、文明城管、和谐城管为目标,全力做到有情操作,无情拆除,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以教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城管局三中队对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法,凡经说服教育能够自动改正违法行为的,可视情况免除或减轻处罚,始终把行政处罚作为对违法建筑查处的底线。另一方面,城管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政府网站、城管网站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规,做好正面宣传,同时,加大对拆除违法建筑的曝光力度,做好引导教育警示工作,增强透明度,有力震慑违建者,促进广大市民自觉提高守法意识,通过宣传、曝光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理解拆违、支持拆违的良好氛围。
规划监察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为确保廉洁高效的查违机制,建立了查处违章建筑阳光办案制度,即:台账制、日报制、周一例会制、责任追究制、举报奖励制。 通过实行阳光办案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办理城乡规划监察案件的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有效的维护城乡规划的法治性、严肃性、权威性。
规划监察与提升队伍素质相结合。为依法做好规划监察工作,垦利县城管局经常聘请法律专家对城管队员进行系统化的法律知识培训,对依法办案程序、法律法规的运用、案例分析、卷宗的规范整理等知识进行认真讲解,提高执法队员执法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定期组织城管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促进全体队员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为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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