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度“优秀”“十佳”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确认办法
中城网2011-01-20 12:02:25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1年1月20日北京消息 《2011年度“优秀”“十佳”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确认办法》2011年1月20日起开始试行。
全文如下:
2011年度“优秀”“十佳”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确认办法
一、认定条件
1、本人是城管执法部门正式确认并申报登记的“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2、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每周应有一篇信息稿件被采用,缺稿率一般不得超过10%;
3、所在局局长或本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本人自愿提出书面认定申请。
二、积分办法
“优秀”“十佳”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最终按积分高低确认。
1、积分方法:每周发稿一篇(以采用为准),积2分,全年54周累计可积分108分;
2、奖励积分:
(1)积极汇报并请所在局局长参加全国城管执法局长有关集体活动,奖励10个积分/一次;
(2)信息选登到《全国城管执法信息》上,奖励3个积分/一篇;
(3)自愿申请加印《全国城管执法信息》10份,奖励20个积分(多申请加印按比例递增);
(4)本局网站转发统一安排的重点信息,奖励3个积分/一次。
3、倒扣积分:每周多发一篇稿件,倒扣1个积分(确保质量第一)。
三、“优秀”“十佳”异同
1、相同点:都必须符合认定条件;都在人民城市网“和谐城管”频道和《全国城管执法信息》“光荣榜”上刊登照片;
2、不同点:自愿参加会议接受奖励的认定为“优秀”,有奖金(奖金由企业赞助),不限名额;不参加会议接受奖励的认定为“十佳”,无奖金,按积分由高到低限定10人以内,同一个城市只选1人。
四、积分统计与监督
积分由“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本人每月自己统计,年底汇总,并须列出发稿篇目及时间(带网页链接)和相关成绩,在人民城市网“和谐城管”频道“宣传信息员园地”栏目公告,接受公开核查监督。
四、修订完善
本办法自2011年1月20日开始试行。
实践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随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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