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城管”倡导者罗亚蒙给北京城管执法局的感谢信
中城网2011-03-02 17:18:33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1年3月2日北京消息 “和谐城管”倡导者罗亚蒙2011年3月2日下午致函感谢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感谢信》全文如下: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月25日寄来的李润华局长主编的《北京城管》内部资料收到了。非常感谢你们打算从今年开始每期给我赠阅《北京城管》内部资料!
作为一个热心研究城市管理问题的“独立学者”,“和谐城管”倡导者,民间“城市管理研究”机构——中国城市管理协会的会长,我近年来虽然多次应邀接受海内外媒体记者采访评论北京城管问题和典型事例,但手头北京城管的第一手资料还是很缺乏,对北京城管问题的了解也一直很不全面,对北京城管问题的研究也很不深入。今后有了《北京城管》内部资料提供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信息,对于促进我们城市管理研究工作,特别是对于我们有关北京的城市管理研究工作,一定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通览这一期《北京城管》内部资料,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留下深刻印象:
一是北京市政府对城管工作很重视。短短两个月内,刘敬民副市长三次到城管部门走访、调研、慰问、检查、指导,很难得!北京是直辖市,副市长就是“副省级”啊!两个月到城管部门三次,一些地级市、县级市的分管副市长都未必能够做到!我在很多城市讲过,做好城管工作,千条经验,万条经验,领导重视是第一条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市刘敬民副市长为全国各城市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做出了表率。
二是53页郭卫东同志的文章《城管执法中如何处理好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很有见地,工作中也很实用,值得全国所有城管执法人员好好学习。城管执法中如何处理好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每个城市的城管执法部门几乎天天都要面对这个问题。文章的基本论点“法源于情理”、“情理大于法”非常好!城管执法人员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但也要坚决反对机械教条主义。我国封建文化思想根深蒂固,一些法律法规条款本身就是错误的,国家正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日以继夜进行修订。如果城管执法人员把本来错误的法律法规条款当“圣旨”不折不扣执行,就会祸国殃民,就会背离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已经过去的流浪人员遣返、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规定,皆属此类,酿成无数人间悲剧,教训惨痛!不堪回首!我在2010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罗亚蒙说和谐城管》一书中说“天理是不灭的,人性是永恒的,法律是常新的”,“所谓文明执法,就是慎行恶法”,就是要阐明这个道理,提醒城管执法人员千万不要打着“严格执法”的旗号钻法律法规的“牛角尖儿”而误入歧途。
三是42页刘子珍摄影的《红墙下的老黄牛——天安门分局城管执法人员车大为》和60页刘洋同志撰文、何晓摄影的《海淀分队的“兄弟班”》等“城管之星”系列文章,来自基层第一线,接地气儿,读来很亲切。尤其李昂、李洋这两位“80后”城管队员让我感触良多,也引起我很多联想和思考。其实,这些一线最基层的城管执法人员都很可爱、可敬,一些城管执法引发的伤亡悲剧都是错误的城管理念、体制、机制、方法造成的,是可以避免的。根据我六年来对中国城管问题的深入观察研究,城管的唯一正确出路就是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统筹兼顾,重心前移,在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社会教育、行政指导等环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把行政处罚降到最低!行政处罚只能作为偶尔使用的政府威慑力量,不能随意滥用。现在全国已有不少城市在参照我们学术团队完成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9-R3-4项目《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报告提出的思路试行“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效果良好。把眼睛盯在“行政处罚”环节,就像牵牛牵尾巴,必定事倍功半,无论付出多大努力,把天想破,也永远解决不好城管面临的复杂矛盾与问题。体制不顺,个人有天大的本事也很难真正做好城管工作。为了那些一线可爱的城管执法人员少些冲突,最大限度避免人身伤亡,也为了祖国首都的明天更加美好,希望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和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的工作链条能够早日实现有机整合,统筹北京“城市基础功能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全过程管理,实现北京“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四是市城管局宣传动员驻军和企业共同参与扫雪铲冰、西城区城管招募“城管志愿者”、丰台区城管进校园宣传、东城区城管与小学生联合开展主题活动、朝阳区城管开展“城管热线开放日活动”等等,都体现了“全民参与城管,共享宜居家园”的“和谐城管”理念,值得称道。城管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只有融入人民,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城管”,也才能真正树立起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这一期《北京城管》内部资料还有很多可圈可点可赞之处,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北京城管》内部资料全体编辑人员付出的辛勤劳动!并向辛勤工作的北京市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包括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致以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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