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坝州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茂县城市管理局
中城网2012-03-07 09:19:48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和谐城管”频道共建单位
四川省茂县城市管理局
2007年12月,茂县县委、县政府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成立了茂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是县政府负责城市管理的直属机构和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调查和研究城市管理中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茂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逐步发展壮大,扎实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60余人,设立局办公室、城建监察大队、综合股、清管所、垃圾填埋场、路灯和绿化股,共6个股室。
几年来,茂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使城市管理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困难中前进,在挑战中发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管理效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我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职能:
依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对城市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道路、照明、河道、排水)维护实施全面管理。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决定,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道路、照明、河道、排水)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目标和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市政、环卫、城市绿化行业管理的发展战略。
4、按照规定使用城市管理资金。根据市容、市政维护、环卫和绿化管理的部门资金预算,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控制。负责资金使用的合算,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
5、负责市容管理。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县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和“门前双五包”工作。负责确定户外广告及临街各种广告栏、宣传栏、张贴栏、商标牌的位置和审批工作。管理临街建筑物、市政设施、建筑工地地等。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对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组织、协调、监督。审查环卫专项设施建设,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环卫配套设施方案审核和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及使用管理。负责逐步推行环卫服务社会化。负责监督检查城区工程施工场地的高空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
7、负责城市道路的管理。编制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和维修。负责各类服务性、经营性占道亭棚、摊点和各类市场、停车场(站、台)等的规划、定位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开挖道路和施工堆码占道的审批。
8、负责全县城市路灯的管理。维护管理城市路灯,对市区户外灯饰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重要地段、场所和较大项目灯饰建设方案的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和实施城市“光亮工程”。
9、负责城市河道管理工作。实行对城市河道和排水设施的容貌、卫生、环境的管理及城市河道、排水设施进行维护和疏通。
10、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维护。
11、负责市政设施环境卫生。
12、拟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论证和报批。组织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3、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负责办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有关城市管理的批评建议意见。
14、负责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教育和管理,要求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15、主管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违法查处:一是违反城市管理乱搭乱建的行为;二是破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三是未按规定位置设置的户外广告;四是建筑施工现场不规范,噪音、扬尘等环境污染;五是侵占道路,人行道、人行道经营、施工的行为;六是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阿坝州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阿坝州目标考核一等奖
茂县综合目标管理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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